贵州开启非遗保护辐射创意融合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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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来源:贵州日报

     6月14日,中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镇化同行”,主题口号是“非遗传承,人人参与”、“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我省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音乐、舞蹈、戏剧展演、图片展,进校园讲座,进社区展览等多种形式,将民众的注意力吸引到自身的民族文化当中。

  这期间,省委、省政府出台《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标志着我省非遗保护发展领域以顶层设计的高度、深度和广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展进入快车道。

  着力建立数据库

  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深度调查,以当地专家、传承人为主,重要项目聘请省内专家指导,实施项目核查责任制。对名录保护工作进行复查验收,摸清传承现状和发展脉络,做好新发现和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抢救整理一批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数据全程、全景式收集整理。

  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及网络共享平台建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为依托,构建以电脑、电视、手机为终端的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网,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影响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网络。加大数据库及网络共享平台的研发利用力度,创建普及教学、创作表演、发展研究、文化创意研发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料平台。

  丰富保护手段

  以活态保护为核心、完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土壤和条件为目的开展整体性保护。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各确定一批民族村寨,其余地区确定一批格局、规制、景观都保存较好的传统村落,作为整体长效保护的重点,划定保护红线,制定规划,防止开发性破坏。实施“百村计划”,带动当地村民保护传统村落。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

  动员民间力量参与传承保护。以民办公助形式扶助一批重点民族节日,保全和存续一个地方、多个民族上千年人文理想、民间智慧、民俗风情记忆。支持对戏楼、鼓楼、花桥、芦笙坪、歌堂等集会场所进行抢救、保护。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展示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进行抢救性收藏。

  规划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高质量建设国家级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尽快制定并通过实验区的保护规划。帮助黔西南布依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黔南水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启动侗族大歌保护专项计划。制定并实施“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加强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大力扶持国家级丹寨古法造纸、苗族蜡染和台江银饰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2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支持茅台酒酿制技艺、益肝草秘方等大规模生产性示范基地的生态环境保护,鼓励优势项目示范基地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营。设立一批保持传统技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性保护基地,争取成功申报3至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培养人才队伍

  建立科学规范的传承体系,改变传承仅靠家庭口传身授现状。发挥职业院(校)专业优势,将口传身授民间技艺形成规范、系统、科学的教学方案,开发民族文化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和校本教材。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大师工作室、传习所,鼓励民族民间大师(艺人、歌师、舞师、建筑师、工匠师及民族民间演出队)将有关项目、经费带到学校。职业院(校)要加强专业建设,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实施对口培养。民族高等院校坚持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特殊人才升学求职绿色通道,积极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养专业教师,为非遗的传承、创新、研究和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加大国家级传承人申报力度,分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号终身享有制与动态管理制相结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命名表彰民间艺术家、优秀民间艺术工作者等纳入我省相应表彰奖励项目。鼓励民间艺人、民间团体在全省各地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习活动。

  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加强民族语言文字系统保护,更好发挥文化传承重要载体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高素质工作团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在职进修和培训。

  强化理论研究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保存、利用、传播及贡献率研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研究专款的奖励扶持范围,鼓励支持更多专家、学者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研究、探索和指导,为科学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鼓励支持民间社会力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研究。

  举办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为专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或论坛。争取文化部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每年召开1次全国或国际性(地区性)“多彩贵州·原生态文化国际论坛”。鼓励支持社团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讨。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研究体系。组成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社会学术力量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理论研究队伍。

  办好原生态文化研究学刊,传播推介中国原生态民族文化,特别是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本土文化。

  合理利用资源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充分挖掘民族文化多样性,在旅游发展中提升文化品位、拓展文化内涵。在旅游线路、景区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文化活态展示区、生态博物馆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民俗活动、展演活动,传播传统知识和技能。根据景区所在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配套、完善周边相应基础设施,形成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区块。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产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产品项目入驻产业园区,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建成一批龙头企业、助推形成一批著名品牌。鼓励将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现代时尚元素相结合,使蜡染刺绣、织锦等系列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和精准扶贫六项行动计划,并与小城镇建设创业就业相结合。利用“两赛一会”等技能大赛平台,激励传承人、工艺大师提高技能,发现和培育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传承人、工艺大师等,带动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优化和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推出一批绣娘、银匠、木匠等工艺大师和歌师、舞队等,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

  推动精品创作

  推出一批以贵州传统音乐、舞蹈、戏曲、杂技等为重大题材的演艺精品。推出一批以贵州传统口头文学、民间传说、代表性人物等为题材,以亚鲁王、仰阿莎、珠郎娘美、支嘎阿鲁王等为代表的电影和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以及国内各大电影院线、卫视频道播出。推出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著和系列丛书,编辑出版一批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方面的书籍,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口述史、调查报告、田野笔记、研究论著等。推出以贵州丰富的节庆、歌舞、传说、神话、人物、祭祀等为题材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作品,以美术的独特艺术语言展现绚烂多彩的贵州印象,描绘记忆深处的历史人物事件。

  形成品牌效应

  全力打造“多彩贵州”升级版。以原生态文化为根,精心打造推出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群众反响好的重大原生态文化活动,形成国际品牌,重点推出“多彩贵州·中国原生态文化大汇”活动。

  打造节庆品牌。发挥“千节之省”优势,保护民族节日原真性,加大传播力度,形成特色文化品牌。

  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创新作品的版权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的生产性转化,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产品的版权、商标保护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

  打造全国平台

  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多彩贵州品牌研发基地和多彩贵州城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传播中心。积极规划建设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或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以及各市(州)、重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展示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收藏、利用、展示、科普、教育、培训、交流、传播等重要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筹办“多彩贵州”国际原生态文化创意博览会,引导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品到贵阳交易交流。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开展民族民间工艺品网络贸易,把贵州建成为全球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传播平台。加强省部合作和国际民间文化交流合作,争取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纳入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体系,把贵州建成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的重要培训基地。

  贵州省文化遗产日活动

  主会场:

  贵州省博物馆

  分会场:

  贵州省师范学院、贵阳市有关社区

  活动内容: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音乐、舞蹈、戏剧展演在省博物馆广场举行。

  2、文物、非遗图片展在省博物馆举行。

  3、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镇化同行”——进校园主题讲座;时间:6月13日下午,地点:贵州省师范学院。

  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镇化同行”——进社区展览宣传。时间:6月14日-21日;地点:贵阳市;形式:制作挂图;参与者: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等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合作组成若干支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愿者小分队。

  5、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培训班,学习《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14-2020)》,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延伸阅读

  七年规划八大工程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创立了8大重点工程,合理规划了未来7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探索具有贵州地域特色的新路子。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护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项目保护、传承人保护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在量和质上有较大改善,力争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贵州经验”,让“多彩贵州”品牌成为中国著名文化符号和标志,贵州成为中国原生态文化集聚展示交流重要基地。

  原生态文化不能再生,也不是自生自存自兴的,它要靠积累传承,靠栽培保护创意,否则再辉煌的文明也会消亡。如今生活在贵州的人们,发思古幽情,谋原生之智慧,利用人类文明进步之科技手段,誓将贵州非遗保护与利用事业整体推进。

  早在年初,在省领导高度重视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作为文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商讨。省委宣传部、省文改文产办将制定非遗保护发展规划作为2014年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进入实施方案的草拟程序中。为设计出符合贵州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省文改文产办牵头省文化厅非遗处、非遗中心,邀请专家出谋划策,召开研讨会征集建设性的意见和相关症结的咨询,实地考察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在大量摸底工作之后,凝聚众人智慧,将非遗及其相关延展性产业充分论证,最终厘清思路,调动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架构出8项非遗重点项目,为做好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

  同时,设立“多彩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保护发展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社会投资、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组成。其中,财政资金包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省新闻出版专项资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每年要根据《规划》的需要,确定恰当比例,用于对非遗保护发展项目的建设与发展,资金使用按原渠道申报使用,2015年-2020年,财政投入增幅不低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同时,非遗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扶贫开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专项资金,共同用于非遗项目与相关民生工作的融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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