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行业:招商引资重在产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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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2 来源:古镇灯饰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都在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工作。所谓招商引资,无外乎就是各级政府部门为地方经济发展,吸引行政区域以外的投资人到当地投资的活动。其表现形式一般是地方政府说服投资者受让或租赁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工厂建设以达到促进当地就业水平和税收提升的目的。

  在国家主张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舆论导向和政策支持下,很多政府官员把招商引资的重点放到了灯饰照明行业。最开始是打造照明产业生产基地,以低廉的土地价格拉拢各个企业建设照明工业园区。殊不知,工业地产即使运作得再好,也要经过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周期才能够在经营中对冲因离开产业中心而产生的产业配套、交通运输、高端产业人才等成本,进而凸显土地的增值效应,更何况很多地方的开发区连基本的生活、生产配套都不完备,根本无法保障正常的订单生产,就更不用讲以此扩大产能了。尽管如此,当时还是有很多单纯的企业家不惜投入血本甚至贷款盲目投资,最终陷进了泥潭,进退两难,有的还导致资金紧张,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

  工业地产走不通,行业里着实沉寂了一段时间。2009年开始,一帮川渝籍企业家在潼南县政府极力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下,决定投资兴建灯具批发市场,几经波折终于形成了除成都、重庆之外以潼南为核心,西南地区全新的又一个灯饰批发基地。此举仿佛星星之火,瞬间呈燎原之势。而后,以潼南灯具城为模板,行业人士拿出了做灯的看家本领———“模仿+改良”,纷纷推出潼南灯饰城的改良版、升级版,全国各地一哄而上,单广东附近某省就有多个以灯饰城为由头的地产开发项目,有的县市项目中还有会展、住宅、酒店等综合配套设施。

  从短期来看,个别项目的投资者通过获得廉价土地进而卖铺变现的确赚了个盆满钵满。然而,回报和风险永远是并存的。首先,以政府招商引资名义拿下了廉价的土地,能否如期达到政府的招商引资的前提条件?比如GDP、就业指标、税收额度等要求;其次,灯具城招商能否成功?能否如期开业?在生意好做的时候,通过一些所谓的成功经验和短期逆向投入战术或许勉强可以完成招商工作,但经营环境不好的时候,如果没有精准的定位和强大的资源、资金平台,如期完成招商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第三,就算勉强完成了招商工作,能否有足够的平台、资金、资源真正培育出一个合格成熟的市场?通过市场的运营以达到GDP、就业、税收等要求?现实情况往往是招商遇到了困难,就变通一下,结果原本定位的灯饰城,灯饰只是招了很小的一部分,把建材、五金、瓷砖、卫浴甚至服装、食品、蔬菜、水果也招了进来,最终成为了一个当地的综合市场。

  放眼灯饰照明行业,都是通过先天自然形成了“市“,才有建设“场”的必要用于提升经营环境;产业基地,也是因为有了“产业”,而建设、扩充“基地”用以更好地承载、发展这个产业。对于无中生有的一个全新的“场”、全新的“基地”,要想以“场”造“市”、以“基地”造“产业”,更是需要精准的定位和大量的产业资源、时间、资金投入来培育起来,单单靠短期利益驱使,把商户拉进来填满这个“场”,没有能够产生持续的交易,最终商户也无法存活下来。

  因此,针对灯饰照明行业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现状,笔者建议应该把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产业运营上,如何借助企业自身的产业资源和成熟的产业运营经验,通过打造灯饰产业区域性综合体,从而加盟为该区域的直销基地,成为产业集群的有效组成部分。产业综合体与商业综合体完全不同,第一,商业综合体以土地运营为核心,做的是短线;产业综合体以产业运营为核心,做的是长线;第二,商业综合体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产业综合体以打造产业集群或产业集群的有效组成部分为重点;第三,商业综合体更多靠的是政府资源,拿地拼关系;产业综合体则以产业资源作为核心竞争力。各地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应该更多地招进产业综合体,引进成熟的产业运营商。

  如此,则政府之幸、厂商之幸、行业之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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