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方案推出 私人飞机和特种电池将被收消费税
“消费税调整总体方向是扩围。”近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期,有消息称,目前财政部正在考虑把原来征收消费税的奢侈品,而后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用品的产品取消消费税。比如,一般化妆品,在1994年消费税实施之初,采取统一征收的标准,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化妆品也成为生活必需品,相应的在产品属性发生变化之后,征税标准也应有所调整。另有财税界人士透露,预计扩围总体方案将于10月份推出。
“对一些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也是这次调整的细分项目。”黄桦表示,以前,奢侈品纳入消费税的范围比较窄,仅有珠宝等产品,但税率的设定一定要考虑对于产品价格的影响,否则会流失消费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消费税改革的方案明确指出,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今年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审议,对消费税未来的改革方向,表述是“完善消费税制度”。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消费税改革势在必行,至少会把原来百分之百收归中央的消费税分出很可观的一部分调给地方政府。“消费税自身要优化设计,比如带有高端奢侈品特征的消费和对资源环境造成压力的消费应该明确征收比较高的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里最值得关注的烟酒、燃油,其纳税环节可以推到链条后转交给地方。”
“消费税要考虑把未纳入征税范围产品征税,具有高端奢侈品特征产品私人飞机、特定类型电池可考虑征税。”贾康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应该将部分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费品移出征税范围,而对部分严重污染、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产品以及奢侈消费行为要纳入征收范围。
财政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消费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烟、酒、成品油和汽车四类商品,2009年这四个品目的消费税增收额约占消费税总增收额的98.5%。2012年卷烟消费税和成品油消费税两项收入合计占消费税总收入85.9%。
目前消费税征税对象包含烟、酒、成品油、汽车轮胎、实木地板等,并未对私人飞机、电池等征税。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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