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行业惊现“卧底” “专利海盗”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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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来源:古镇灯饰报

 “双十一”逼近,阿里巴巴手握“双十一”商标权,一纸《通告函》让各大电商平台猝不及防,整个事件中,阿里巴巴被抹上“专利海盗”形象,而知识产权保护再次成为争论焦点。
  无独有偶,近日传出“16家中山灯饰厂被告侵权”消息,事件里原告孙某注册一家灯饰设计“空壳”公司,并派专人到国内乃至国外灯具市场考察,就市面上流行的灯具外形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再告灯饰企业索赔以此获利。同时,针对取证难题,其惯用手法就是“钓鱼取证”,即聘请专人,假扮成商家采购样品,以获取相关证据,甚至派人进厂充当“卧底”采集证据,并逐步从采集资讯、申请专利,到钓鱼卧底、深入取证,再到上告法庭、索赔获利等形成一条“专利海盗”的利益产业链。
  事实上,“专利海盗”缘起美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推行的“亲专利”政策,是指那些不从事制造或研发,只是通过廉价收购专利所有权或使用权,再借专利恶意诉讼牟取暴利的专业公司或团体。
  一只狼的成功很可能引来一群狼的入侵。知情人士透露,由于获利颇丰,类似的机构在古镇至少在5家以上,上述16家灯饰企业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据了解,古镇灯饰企业侵权案件占到全省近一半,占到全国25%左右,当中不难一窥“打劫”事件之猖獗。
  与“专利海盗”在知识产权上敏锐嗅觉相比,很多灯饰企业显得过度麻木。一些企业设计出自己的原创作品之后,没有申请专利而在市面流通使用,导致其他企业抢先申请该项专利;一些企业认为某些产品外形在市面上流通普遍,自己跟风使用正常不过,结果,两类做法无一幸免涉嫌侵权而成为被告,而当事人往往觉得猝不及防或不可思议。
  究其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因素造成。在行业发展层面,灯饰照明行业从萌芽到发展壮大,只不过短短几十年,相比较国外的数百年,中国灯饰行业无论在服务配套、创新设计乃至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文化层面上,很多做灯人都是“洗脚上岸”的农民和下海闯荡的商人,气质上多拼搏、大胆、务实、能干,做事向往简单直接,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尚处于真空地带。在制度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中国才20多年,知识产权制度从来没有在中国经历培育期,导致国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薄弱。
  事实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苏醒崛起,是一个行业从业者水平乃至一个国家国民素质提升的体现。“专利海盗”打劫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行业发展提升到更高层面开始注重知识产权的可喜一面,同时也应认识到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工具,但“专利海盗”的行为,已经偏离了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的本意。“专利海盗”并不研发,对创新并没有贡献,却钻法律空子,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低价购进专利,再进行敲诈索赔,甚至有可能让整个行业发展走向歪路。
  对此,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方面,碰到来历不明的产品及市场上现有设计产品订单时,要提高警惕,询问委托下单生产方是否拥有产品专利。对于来路不明的产品订单,可以到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去查询、求证,并如实告诉对方风险利弊。另一方面,厂家设计出新产品之后,要抓紧申请相关专利,否则被人模仿生产、抢先申请了专利,自己不仅利益受损,还可能由原创者沦为侵权者。
  另外,若企业本身拥有专利,受到其他厂家的仿冒,对此不妨理性看待,采取授权使用、有偿使用、合作开发等方式来实现资源共享。没有必要搞得你死我活,合作共赢才是王道。
  灯饰知识产权意识的崛起是一个灯饰照明人成长的标志,更是一个行业、一个产业成长壮大的标志,在此真诚希望灯饰行业不要在知识产权这条路上走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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