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友呼吁政府加强手机废电池工作回收获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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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9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9日电 (刘子溪)近日,一位安徽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手机废电池污染环境,呼吁政府加强手机废电池回收。针对网友的留言,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作出公开回应,称手机电池通常为镍镉电池、镍氢电池或锂电池,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政策,国家鼓励废旧手机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要求相应制造商承担回收责任,建立回收系统,并将废旧电池分类送相应资质企业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目前,安徽省部分移动或电信运营商在营业网点设置了专门回收设施,但大部分消费者尚不能自发地将废手机电池送到相应回收设施中,安徽省尚未建立有效回收体系。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宣传,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废旧电池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积极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回收渠道和网络,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利用废旧手机电池。

【网民留言】

您好,领导。生活中手机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手机废电池垃圾也越来越多。手机废电池,污染环境,危害大,并且手机废电池的危害生成容易,弥补起来非常难。我周围很多朋友都积攒了很多废电池,不知道该把这些环境杀手放到哪里。建议,在省内大力推进手机废电池回收,宣传提高手机废电池回收公德。就算是为咱们子孙后代保守一方不被废电池污染的净土吧!感谢领导关注此问题!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看到您2015年3月3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手机电池通常为镍镉电池、镍氢电池或锂电池,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政策,国家鼓励废旧手机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要求相应制造商承担回收责任,建立回收系统,并将废旧电池分类送相应资质企业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目前,我省部分移动或电信运营商在营业网点设置了专门回收设施,但大部分消费者尚不能自发地将废手机电池送到相应回收设施中,全省尚未建立有效回收体系。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宣传,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废旧电池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积极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回收渠道和网络,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利用废旧手机电池。

【网民留言】

据省发改委消息,今后5年,我省铁路建设新规划了“淮北-宿州-阜阳”城际铁路,这条新铁路的规划是从淮北开始经过宿州然后再到阜阳。蒙城位于宿州的西南方向,是连接阜阳和宿州陆地交通的重要通道,还是宿州的近邻(60公里),恳请省里在规划建设时,别把蒙城给忘掉了,早日使蒙城这个没有铁路的县消除无铁路的空白,促进当地的经济快速发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完善皖北地区铁路网布局,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要求,正在组织编制皖北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并提出规划建设徐州-淮北-宿州-阜阳城际铁路。关于您提出的该铁路兼顾蒙城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将在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后,提请设计单位结合路网布局、线路方案、城镇发展规划和地质地形条件等因素,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考虑蒙城县的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铁路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寿县三觉镇一名村医,我向您反应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克扣截留村医补助金,我们2014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药物零差价至今没有发放到位,还有省里2013年就出台了村医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但是我们寿县全体村医至今也没有拿到一卡通,恳请张书记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过问一下,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3月17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乡村医生一卡通问题,我们要求寿县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村医医疗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819号)和《关于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全面实行打卡发放的通知》(财社[2013]656号)文件精神,寿县财政局、卫生局于2014年4月制定了《关于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的通知》(财社[2014]65号),就补助金内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资金结算依据、拨付管理、监督和管理等内容作了详尽要求。寿县卫生局在寿县农商银行(原寿县农村信用联社)为每位村医办理了一卡通,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卫生院,同时要求乡镇卫生院按文件要求及时发放并启用。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您系三觉镇卫生室村医。三觉镇中心卫生院为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监管,按季度考核各村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按季度拨付到各村卫生室账户,再由各村室将经费发放到村医个人账户。 三、处理情况 目前, 寿县卫生局已责令三觉镇中心卫生院按照要求,根据各村室上报工作人员经费分配明细,从2015年起将相关经费直接发放到村医个人账户。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寿县三觉镇一名村医,我向您反应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克扣截留村医补助金,我们2014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药物零差价至今没有发放到位,还有省里2013年就出台了村医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但是我们寿县全体村医至今也没有拿到一卡通,恳请张书记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过问一下,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3月17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乡村医生一卡通问题,我们要求寿县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村医医疗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819号)和《关于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全面实行打卡发放的通知》(财社[2013]656号)文件精神,寿县财政局、卫生局于2014年4月制定了《关于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的通知》(财社[2014]65号),就补助金内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资金结算依据、拨付管理、监督和管理等内容作了详尽要求。寿县卫生局在寿县农商银行(原寿县农村信用联社)为每位村医办理了一卡通,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卫生院,同时要求乡镇卫生院按文件要求及时发放并启用。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您系三觉镇卫生室村医。三觉镇中心卫生院为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监管,按季度考核各村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按季度拨付到各村卫生室账户,再由各村室将经费发放到村医个人账户。 三、处理情况 目前, 寿县卫生局已责令三觉镇中心卫生院按照要求,根据各村室上报工作人员经费分配明细,从2015年起将相关经费直接发放到村医个人账户。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多反映我的问题至今回复还是没有给解决问题学校与我签订一年一签临时劳动合同到2015年3月就到期了学校至今没有续签合同无奈之下给你留言!我是蚌埠工艺美术学校美术学校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15年的教师!有教师资格证,助理讲师,双师型教师,本科学历,省美协会员。2012年之前每月课时量112节课以上8—10元课时费是我所有报酬!从2012年开始学校与我签订一年一签一式两份的临时劳动合同1980元是我所有报酬社会保险自己买!没有任何奖励也不给参加学校任何正常学习和培训还不准评优!2014学校转正一批工人编的教师我想不通一样的人一样的学历干的是同样工作为什么工资待遇相差那么大呢!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到头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我怎么去买医疗养老保险!今年50岁了为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以情以依法我再次请求向政府申请给早日给解决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和签订长期劳动合同问题我再次感谢你们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张玉,男,49岁,高中毕业后曾在蚌埠锅厂工作,1999年蚌埠教院美术专业专科毕业,同年在工艺美术学校担任外聘代课教师,不坐班、不参加学校活动,按照课时费给付报酬。为了规范管理,2012年3月份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底薪1500元,交通费80元,课时费基本工作量160节按照2元每节课酬,超课时按每节10元课酬支付,由于个人已经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学校给予补贴400元,以上工资保险补助按月发放,课酬按照学期统计后计算发放。考勤和考核情况只是对其上课的质量和出勤考核而不参加学校教职工的一切活动及年度考核,因此也谈不上绩效工资和奖励、评优等。学校将严格按照蚌教人[2014]22号《蚌埠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 这次春节回乡,通过与村民的交流,村民都抱怨村级公路狭窄,尤其是宿松县汇口镇张月村杨门组那条路,到现在还是石头路(一下雨就是泥坑),给村民出现带来极大的不便。二是上面拨款和村里的账目问题,上面拨款扶贫或孤寡老人补助等是否都应该公示补助标准和人员名单,是否在县一级政府网站公示以便查询,村民反映并抱怨上面的政策老百姓不能及时知道,村级账目公示力度不够,是有选择性的公示(例如:上面拨款2批次而公示只有1批次或瞒报现象出现)。

答复意见:

“杨贤义”网友,您好! 您于2015年2月2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宿松县汇口镇张月村杨门组交通不便等问题,宿松县委要求汇口镇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张月村杨门组道路是砂石路,属于组组通道路。根据目前的政策,修建组组通水泥路,需先由村组决定并集资修建,县、镇将给予一定补助。 关于村级财务问题。村级财务由乡镇代理中心管理,村级按照规定,定期在村公开栏里公布。对于五保、低保、危房改造等,由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镇审核(镇政府公开栏内)公示,县审批(县政府网站)公示。您可以登录宿松县政府网站、民政局网站、宿松论坛等查询。您建议将村级财务在宿松县政府网站等公布,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安徽明光市的一名政府聘用人员,我们在单位工资最低,福利只有公务员的一办,活却一点都不少。可以说个个单位最忙的就是我们这些聘用人员。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对于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都有一个明文的规定,但是政府明确违法,我们有到哪里去说呢?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关心我们这些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5年3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政府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明光市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3月13日,明光市人社局对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司法局、经信委、发改委等30余家单位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了摸排了解。经初步统计,共聘用26名人员,主要从事驾驶员、网管员和文印员等工作,其中有23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3名聘用人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政府聘用人员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为1500元/月左右。 2、关于网友反映“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初步调查,明光市现有的政府聘用人员工资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明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如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向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聘用人员(含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二、处置情况 1.责成3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加强政府聘用人员的管理。 2.责成明光市人社局对全市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所有用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 三、反馈网友 3月11日,明光市人社局与网友联系,但该联系方式并非留言人号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明光市人社局联系。 联系人:孙道红 联系电话: 18155025651。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一个再婚家庭、再婚前我有一个儿子、老婆有一男一女、我们再婚后生了个女孩、因为我们没钱缴罚款、小孩一直没上户口、眼看就要上学了、没户口上不了学、能不能给我们再婚家庭在小孩户口问题上能于方便些?急急急!我给您磕头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请您将所在地区等情况说明,以便我们及时办理。另外,留言办理必须依法依规,我们不支持没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诉求。

【网民留言】

安庆水岸花都入住了3年多,我们有两证的居民至今未给换证,也许这个事对你们不要要,但对我老百姓很重要。 你们到底何时才能给我们办理好呢?怎么拖了三四年吗?能克服一些困难,相关部门能协作一下吗?能为老百姓及时办理换证吗?恳请书记关心,谢谢。

答复意见:

“王大”网友,您好! 您于2015年3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安庆水岸花都小区何时能够换证的问题,市城投公司作出回复如下: 目前,水岸花都小区申报手续已完成消防验收及规划定点工作,现除C区C9、C10、C15、C16、C21五栋单体建筑外,其余21栋已经通过市规划局规划验收工作。市城投公司正着手办理综合验收及相关手续。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到市住建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具体工作进展情况,您可致电5561822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与折返路交口沿街违章搭建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出行安全希望政府查处还路于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铜陵北路与折返路交口沿街搭建严重影响出行问题。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瑶海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瑶海区城管局与方庙街道现场察看,网友投诉中的“折返路”为铁路小区内部道路(非市政道路)。铁路小区位于铜陵北路东侧、安徽大市场北侧,建于2000年,有18幢六层楼房和一幢物业用房,属于上海铁路局合肥房产建设办所有,目前物业管理单位为铜北物业站。 2011年铜陵路高架开工建设以来,因路面拓宽征收铜陵北路菜市场。后有19户经营户从铜陵北路菜市场迁来,并于2012年与铁路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协议,租用小区南大门外人行道搭帐篷经营,并承诺摊群点建设好后立即拆除。 下一步,瑶海区将在日常工作中把该处通行秩序作为工作重点,主动联系并积极协助铜北物业办加强管理,引导经营户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同时方庙街道已初步拟定专项整治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地铁3号线拆迁工作一同开展摊群点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瑶海区城管局联系。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644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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