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政策终结 海淘母婴用品将征11.9%综合税

分享到: 更多
2016-05-03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今后海淘一族还能轻松“嗨淘”吗?如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已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主要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这也意味着在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发展初期,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的低门槛、低税率的政策红利基本结束,尤其是取消50元的免税额政策,表明昔日购买500元以下低价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消费品的“免税时代”宣告终结。

   对比税改前后,关注度较高、以前可享受免税的奶粉、保健品、纸尿裤等母婴用品今后将征收11.9%的综合税率;而对于单次交易不超2000元、行邮税额超50元的烟酒、高单价彩妆等,其综合税率将低于税改前。其余产品根据不同的购买数量,综合税率也会有不同变化。同期跨境直邮、代购商品也执行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10%~50%调整为15%~60%。

   而日前发布的进口商品“正面清单”囊括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虽然清单涵盖了母婴与化妆品,但婴幼儿配方奶粉须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注册,生鲜、液态奶则基本不在名单之列,首次进口化妆品也不能由跨境电商进口。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