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求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相关工作
本报记者 林火灿
基础设施领域是开展PPP的重要领域,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的PPP工作,既有利于稳增长、补短板、扩就业、惠民生,也有利于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要激发社会资本积极性,必须确保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同时,明确其市场化退出的规范化、制度化渠道—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根据《通知》,有关部门将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在让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有效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负担过重;同时,也要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
精准锁定七大领域
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7月底,我国两批公开推介的PPP项目中,已有619个项目签约,总投资10019.1亿元。
其中,第一批1043个PPP项目中,因多种因素变化而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为254个,占原推介项目数量的比例为24.4%,其余789个项目中已签约456个、总投资8151.7亿元,占比分别为57.8%、56.6%。第二批PPP项目中,除部分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已签约163个、总投资1867.4亿元,占比分别为16.8%、12.2%。
记者了解到,两批PPP签约项目均主要集中在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学校、医院、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
此次印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确定将重点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七大基础设施领域PPP。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投资司司长许昆林表示,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很多短板,但政府投资能力有限,中央预算内投资有一大部分需要用在公益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往往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回报率比较低,社会资本在没有任何支持的情况下不愿意投入。因此,在基础设施领域需要更好地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保障合理投资回报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在基础设施领域引入PPP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投资领域一直伴随着PPP模式的发展,为持续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在推进PPP模式中也长期存在着“三高一低”现象,即政府对推广运用PPP的期望高、央企和地方融资平台参与PPP的兴趣高、中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的热情高、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的参与程度低。
以水务行业为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原巡视员张丽娜曾表示,目前财政部PPP项目库里涉水方面的项目达到1400多个,但相关试点只启动了12个。社会资本之所以望“水”兴叹,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PPP项目的运作机制、PPP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而影响了社会资本对项目的预期。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知》明确,将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股权少分红、不分红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实施,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增强项目吸引力。鼓励加大项目前期资本金投入,减轻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支出压力。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商业模式及体制机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
“此外,价格政策也要到位。合理的价格水平能推算出合理的预期回报,而要明确价格水平,相关公用事业的价格改革必须大力推进。”许昆林此前表示。
《通知》已经明确,将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价格改革,合理确定价格收费标准,依法适当延长特许经营年限,提供广告、土地等资源配置,充分挖掘项目运营商业价值,建立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类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既要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也要有效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负担过重。
构建多元退出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在PPP的制度设计中,侧重准入保障,但对社会资本的市场化退出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安排,导致社会资本退出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也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吴卫星指出,产业资本也就是建设企业的资本是否能退出,这个问题比金融资本复杂。如果产业资本很容易退出,那建设的质量怎样来保证?所以产业资本退出也是一个严密监管的过程。此次《通知》明确,提高PPP项目收费权等未来收益变现能力,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增强PPP项目的流动性,提升项目价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在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也是突出问题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司长徐林指出,私人企业参与PPP项目,融资至关重要。从资本市场融资,私人企业融资成本比国企、地方政府高。如果政府的直接融资成本比私人资本还要低好几个点,私人资本会被排斥,就很难做PPP项目。
为解决这一问题,此次印发的《通知》还明确,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接,完善保险资金等参与PPP项目的投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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