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补助家具企业
近日,东莞市厚街镇印发《厚街镇家具行业整治工作配套“三旧”改造补助资金实施意见和厚街镇家具行业整治工作配套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由厚街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环保整治要求且获得市“三旧”改造补助资金的家具企业,按照其获得市“三旧”改造补助资金的额度进行1:1的配套补助。
已进行相关改造备案,且当年税收贡献有增长的规上企业,均可申报本次资助,资助资金将按企业当年税收贡献增长的省市镇留成部分返还,不设最高上限。
申请镇家具行业整治工作配套“三旧”改造补助资金的企业必须是厚街镇辖区内的家具类生产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单位是《厚街镇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企业整治名录》所列的家具制造行业整治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目标并获得环保部门验收通过;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前期已在市镇城建规划部门办理过相关报建手续,或者后期能够在厚街镇住建局补办规划报建手续的;项目经由镇“三旧”办组织推荐上报,并获得市“三旧”改造补助资金,且市相关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
根据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厚街镇在市补助的基础上,依据该项目获得市“三旧”改造补助资金的总额,由厚街镇财政按照市镇1:1的比例,另行给予一次性的配套补助。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向厚街镇“三旧”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包括《厚街镇家具行业整治工作配套“三旧”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须一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环保部门的验收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镇住建局审查核准的项目相关规划报建资料复印件;市“三旧”改造专项资金资助的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
厚街镇“三旧”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把通过审核的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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