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泉州陶企应诉土耳其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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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来源:泉州网

面对土耳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泉州陶瓷企业积极协同行业协会、进口商应对,并聘请律师应诉 
 
近日,泉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做好土耳其对华日用陶瓷产品反倾销调查应对工作的通知,土耳其2015年对原产于中国的日用陶瓷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福建多家陶瓷企业。目前,福建省有14家企业申请单独应诉,其中包含德化12家陶瓷企业。

记者了解到,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日用陶瓷产品相继遭到了阿根廷、印尼、欧盟、墨西哥、巴西、埃及、乌克兰、欧亚经济委员会等国家和地区的“两反两保”调查,且都以征收高额关税结案。而土耳其作为中国日用陶瓷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影响更为直接。因此,泉州陶瓷企业正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并将参加全国全行业集体开展的行业无损害抗辩。

日用陶企遭土方“调查”

记者从泉州市商务局了解到,2015年全国对土耳其日用陶瓷出口额高达1.7859多亿美元。其中,泉州市出口相关产品大约521万美元,今年1—8月,泉州市出口相关产品大约186万。

德化五洲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建洲表示,此次德化12家参加应诉工作的企业中,去年出口土耳其的金额均在30—100万美元。虽然涉及的企业出口金额大小不一,但企业若不积极应诉则可能面临较高的税额惩罚。

在福建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泉州市商务局、德化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泉州陶瓷企业到深圳参加了商务部、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联合召开的关于本案应对工作会,动员全国对土日用陶瓷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和配合应对工作(即企业单独应诉及行业无损害抗辩)。根据土耳其反倾销调查法律制度及相关程序规定,本案最终结果可能是:第一,参与应诉且在抽样程序中被抽中的企业可以获得单独税率;第二,参与应诉但在抽样程序中未被抽中的企业所获得税率为其他被抽中企业所得税率的加权平均税率;第三,其他未参与应诉的企业将获得一个通常情况下比其他税率高得多的全国统一税率。

贸易顺差引土方“不满”

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处长郭方指出,土耳其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案件,多因土耳其方面对中国贸易整体逆差较大的现状造成。

郭方建议,针对此案,首要工作是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方发放的调查问卷。由于此案应诉工作分为行业损害抗辩和企业倾销抗辩,因此建议由中陶协牵头集体组织行业内企业进行行业无损害抗辩,由企业单独聘请律师进行倾销抗辩。同时,日用瓷行业应团结一致做好无损害抗辩工作,争取与土耳其的诉讼企业或行业协会达成自律协议。

事实上,这并非土方首次对中国日用陶瓷发起反倾销调查。福建省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办公室主任赖仲明告诉记者,土耳其曾于2007年向中国提出过“特殊保障调查申请”,原因是2006年、2007年我国日用陶瓷出口土耳其的数量幅增较大。后来在商务部的推动和协调下,两国产业界于2008年6月25日签订了稳定对土出口市场的行业自律协议(实行配额出口),化解了特保威胁。该协议于2013年6月到期,同时取消了出口配额限制,导致对土耳其出口该类产品出现了大幅度反弹。

2015年,土耳其又发起对进口陶瓷餐具和厨具的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因土耳其进口的日用陶瓷85%以上来自于中国,此案件在当时引起商务部重视,商务部委托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负责组织全国企业应对,福建省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也及时与中陶协衔接工作,组织省内企业积极参与分摊律师费。抗辩工作历时七个月最终取得胜利,土耳其政府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通告,终止调查且不采取任何保障措施。

陶企应主动开展谈判工作

此次的土耳其反倾销申请调查案件,泉州陶瓷企业除了要在土方规定的37天期限内,做好单独应诉申请工作外,还应如何完成无损害抗辩工作?

以去年的中国陶企的取得抗辩胜利的案件为例:2015年5月14日,中陶协与广东四通等企业代表及土耳其最大进口商在潮州召开座谈会,土进口商表示反对本国贸易保护的做法,希望得到中陶协及中国企业的支持和配合,包括提供库塔亚公司(案件发起公司之一)在中国进口产品的数据。当时中国的陶瓷企业根据土方进口商的提议,收集案件发起企业的进口数据,为抗辩获取有利证据,这些证据在案件的抗辩中起到不小的作用。

2015年,中陶协组织了几家大的出口商与库塔亚进行了会谈,提出希望其及另外一家案件发起公司能够撤销该案的调查,由中土两国陶瓷业界协商解决问题,我国企业会满足其所提到的所有出口土耳其产品底标加“中国制造”字样,还将按照数量控制加内部价格控制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出口土耳其日用陶瓷的管理。

赖仲明表示,但凡实施国的国内产业因受益的同时,该国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利益也会受到损害的。因此,企业在应对过程中,通过游说实施国政府、行业协会或相关利益集团等方法,促使实施国国内形成反对力量,这项工作至关重要,能加大案件的胜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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