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拿出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建陶企业关停搬迁
为加快推动全市建陶行业精准转调,11月3日,淄博市财政局印发了《财政支持建陶行业精准转调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建陶企业关停淘汰等予以9条举措支持。具体如下:
支持建陶企业关停淘汰、转型发展
一、实行关停搬迁补助政策。市区两级财政筹集总规模2亿元的专项资金,其中市级1亿元、淄川区7000万元、张店区3000万元,对关停或搬迁进入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以下简称“搬迁入园”)的生产线,每条补助100万元。
二、实行就地改造升级补助政策。对就地进行改造升级的建陶企业,执行“绿动力提升工程”相关政策,每条生产线补助6万元。
三、实行土地支持政策。对建陶企业搬迁腾空土地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实现的政府净收益60%用于支持原企业搬迁,剩余40%用于支持搬迁入园企业项目建设,或用于扶持转产企业从事生产性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的项目建设。
四、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对搬迁入园建陶企业的新建生产线,按照每条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的标准和当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2年贷款贴息,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园区所在区按照5:5的比例负担。
五、实行财政扶持政策。对搬迁入园的建陶企业,从实际纳税年度开始,2年内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支持打造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
六、实行园区建设市场化投融资扶持政策。市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出资5000万元,对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投融资平台进行注资,提升其投融资能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七、实行园区集中制气、制粉补助政策。对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内的集中制气、集中制粉企业,执行“绿动力提升工程”相关政策。其中对集中制气企业,按照每小时生产能力给予24万元/万立方米的一次性补助;对集中制粉企业,按照年制粉生产能力给予3万元/万吨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建设“五个中心”
八、实行建设项目规费减免政策。对建筑陶瓷展示中心、交易(国际采购)中心、物流信息中心、研发设计中心、品牌孵化中心等“五个中心”的建设项目,执行市重大项目建设相关规费减免政策。
九、实行财政奖补政策。
1. 对入驻交易(国际采购)中心企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补。对入驻的电商企业,按照“三免两减半”政策,给予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年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连续五年,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两年内完成纳税额100万元的,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2%给予奖励。对入驻的贸易公司,年出口建陶产品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每出口1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对入驻的专业代理企业产品出口质检、报关等业务的出口服务机构,5年内给予全额办公场所租赁补贴。对大型外贸出口企业在交易中心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按照“三免两减半”政策,给予办公场所租金补贴。
2. 对入驻研发设计中心的建陶企业,支持其引进培养陶瓷人才。对聘请建陶行业国外专家,引进电子商务、研发设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等专业人才,以及与外地高校合作委托培养建陶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3. 对入驻品牌孵化中心的建陶企业,支持其加强品牌建设。对经评价品牌价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建陶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除上述九项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建陶企业同时享受“工业强市30条”、“园区建设20条”、重大项目建设、主城区南部区域建陶企业转型升级等确定的扶持政策。
据悉,本政策自11月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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