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三五”体育产业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省体育产业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市场主体为目标,呈现出整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体育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体育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体育产业引导金作用凸显,体育制造业规模保持领先,体育产业国家项目新突破,竞赛表演市场初步形成,健身休闲业等快速发展,体育彩票销售持续增长,体育场馆设施逐步完善,体育消费水平有所提升。但仍然面临着体育制造业进入深度调整期,龙头企业增长速度和效益放缓,小微企业生存境况堪忧;体育服务业规模有限,健身休闲和体育培训经营单位整体实力不强,专业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实体匮乏,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竞赛表演业规模弱小,吸引高端品牌赛事难度大,自主稳定的知名品牌赛事尚未形成,高水平专业机构及专业人才匮乏;体育产业融合度不高,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及投融资平台缺失,体育产业科技附加值低等问题。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伴随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意识提升、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系列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及“健康福建”战略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推进落实、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加快、创新驱动和信息化及工业化深度融合等,体育需求将从低水平、单一化向多层次、多元化扩展,体育消费方式将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扩展,体育产业将从追求规模向提高质量和效益扩展,体育产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重大战略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为突破口,以补齐短板为重点,以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发展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举措,充分发挥我省绿色生态及蓝色海洋资源优势、海丝和闽台资源优势,推动体育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升级化,提升体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辐射力,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福、生态美”的新福建奠定产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扩大体育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培育和开发体育消费市场,满足新常态下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实现体育产业发展服务市民,体育产业发展依靠市民,体育产业发展市民共享。
——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创新,激发各类体育产业主体的活力,释放创新潜能。
——协同推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的协同发展,推进体育制造业、健身休闲业、体育会展业、竞赛表演业、体育旅游业、体育培训业、体育中介业等各业态的协调发展。
——效益优先。充分发挥区域自然、区位、环境、产业、资本、品牌、侨台等资源优势,实施体育产业效益发展策略。挖掘体育产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护型社会中的潜能,促进人和自然、产业与环境的共生发展。
——多元融合。发挥体育产业在提升城市活力、文化繁荣、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体育产业与健康、旅游、文化、养老、建筑、信息等产业的多元融合、深度融合。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体育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明显提升,体育产业社会投资规模稳步增长,体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体育产业空间布局更为合理,体育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体育服务业占比明显提升,体育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使体育产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支柱产业,成为海西体育产业圈的示范区和排头兵。
具体目标:
——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0亿,从业人员达到80万人以上,体育服务业占体育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人均体育消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打造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3-5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建设5-10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组建3-5家大型体育产业集团,推动15家体育企业上市,培育15个国际知名体育品牌,建设全国运动鞋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培育5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打造20项以上海丝沿线国家和海峡两岸品牌赛事,发展10项以上职业联赛和单项赛事,打造50项以上省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培育3~5个国家体育旅游重点项目,打造五大系列15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100个体育旅游基地、10个以上特色体育小镇。扶持3-5个省级体育健身休闲示范企业,培育3-5个省级连锁体育培训机构、3-5个省级连锁体育中介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产业
1.竞赛表演业
培育国际品牌赛事。构建以“赛”育“市”,以“市”促“赛”的发展机制。继续扶持厦门国际马拉松、福州国际马拉松、武夷山国际马拉松、泰宁环大金湖国际华人马拉松、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上丝绸之路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平潭国际风筝冲浪赛等品牌赛事发展。积极申办和承办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品牌赛事,做好赛前和赛后评估,科学引领赛事品牌化发展。到2020年,培育5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品牌赛事群。
打造传统品牌赛事。依托海丝和两岸资源优势,积极举办海丝沿线国家和海峡两岸自主品牌赛事及民族传统体育品牌赛事。继续扶持永春白鹤拳国际文化节、中国(莆田)南少林武术文化节、福州全国龙舟公开赛、邵武“三丰故里”传统武术大赛、厦金海峡横渡挑战赛、海峡两岸中国百城冬泳锦标赛、海峡两岸气排球挑战赛、海峡两岸速度轮滑邀请赛等赛事的发展。到2020年,打造20项以上具有自主品牌的海丝沿线国家和海峡两岸品牌赛事体系。
发展职业体育赛事。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组建运动项目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和培育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职业体育发展。支持篮球、羽毛球、排球等职业俱乐部发展,重点扶持足球职业俱乐部建设,力争福建足球早日重返我国职业足球联赛。继续办好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CBA篮球联赛(晋江)、福州全国男子排球联赛、泉州“宝珊”杯女子国际网球巡回赛,以及排球、围棋、象棋、帆船等国内职业联赛。到2020年,发展10项以上职业联赛和单项赛事,
丰富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积极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篮球、足球、羽毛球、排球、网球、乒乓球、广场舞等项目的城市联赛、行业联赛、企业联赛、社会联赛、中小学联赛等,形成“一市一品”或“一市多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积极打造传统体育节庆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特色活动品牌。到2020年,打造50项以上省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
深耕体育赛事经济。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对住宿、餐饮、旅游、通讯、交通、传媒、会展、广告等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深入挖掘重大体育赛事、职业体育俱乐部、职业体育联赛的产品空间,鼓励和支持赛事全产业链运营,提升赛事产业内外关联度。鼓励企业以冠名、合作、特许、广告等方式赞助体育赛事和运动队,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实现合作双赢。鼓励相关赛事文化创意衍生品的设计、开发、销售,丰富赛事文化产品体系。
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公司的合作,积极培育本土赛事运营和推广专业机构,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社会参与”的赛事运作模式,提高赛事运作的市场化水平。探索建立国有控股体育赛事公司,统筹全省重大体育赛事的运作。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品牌、文化和市场网络优势,延伸发展体育赛事。建立省级重大体育赛事联席会议,完善场馆利用、赛事资源利用、赞助商推广、安全保卫、交通保障等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赛事评估和安保服务,优化办赛环境,降低办赛成本,控制社会办赛风险。
2.健身休闲业
培育体育消费习惯。依托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联合推出“公共体育服务频道”、“全民健身大讲堂”、“健康福建”等栏目,采取专栏、讲座、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形式,大力宣传体育在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和体育消费意识,人均体育消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丰富健身休闲项目。大力支持健步(跑)走、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气排球等普及性广运动项目,大力推广登山、自行车慢骑、露营、拓展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帆船、赛艇、潜水、滑水、漂流等海(水)上健身休闲项目,以及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探索发展极限运动、电子竞技、击剑、马术、高尔夫等时尚运动项目,大力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
开发健身休闲产品。推动“体医结合”,鼓励推行“健身—医保”一卡通,探索医保卡刷卡支付健身消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运动康复等机构。推广“运动处方”,建设运动干预慢病防控示范站。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试点发行健身休闲联名银行卡,实施特惠商户折扣。鼓励企业开发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等器材装备。
拓展健身休闲消费。鼓励体育消费与电子、高科技的融合,加快健身休闲消费系统、体育赛事票务及报名系统、体育运动可穿戴设备产品体系、人体健康状况的预防和检测软件设备体系等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体育消费信贷产品,活跃体育消费市场。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健全健身休闲组织。将社会力量兴办的向群众开放的健身休闲企业纳入全民健身范畴予以扶持。以城市社区为重点,加快发展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健身俱乐部;以单项协会和人群协会为主线,加快发展协会式俱乐部;以户外运动基地、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为重点,加快建设休闲旅游式俱乐部。到2020年,打造3-5个省级体育健身休闲示范企业。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建立健身俱乐部联盟或协会,积极推行健身行业服务标准。
完善健身休闲设施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鼓励健身休闲设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3.体育旅游业
做强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充分发挥我省海洋、岛屿、港湾、沙滩等资源优势,打造蓝色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带。推进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向海洋、海岛、户外运动拓展,力争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滨海体育旅游运动休闲区和体育旅游户外运动度假海岛,重点发展滨海度假、海上运动等旅游产品,开发风筝冲浪、水上飞机、海上降落伞等海上低空娱乐个性化滨海项目,开展沙滩排球、海上垂钓、滨海高尔夫、帆船游艇、冲浪潜水等富有情趣且养生休闲的体育活动。
做精山水户外生态旅游。充分发挥我省奇山秀水资源和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以发展山地户外生态休闲为引领,构建山地运动及户外体验基地,重点打造以品牌旅游资源为依托的山水特色户外生态运动功能区。注重自然观光、生态休闲与户外运动并重发展,促进生态休闲与运动体验深度融合,重点发展生态体验、康养休闲、文化体验等与山地运动相结合的户外生态旅游产品,鼓励开发山地越野、户外露营、野外探险、漂流、攀岩等山地运动旅游项目。
做足体育赛事旅游。借助打造国际品牌赛事、自主品牌赛事、职业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四位一体”赛事体系契机,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氛围、聚拢人气,做足体育赛事旅游,提高体育赛事旅游的乘数效应。
做深体育节庆旅游。依托福建悠久深厚的文化底蕴,打造与福建特色文化相结合的体育节庆旅游产品,深度开发节庆体育项目。充分发挥厦门和福州作为两岸直航点和“小三通”的优势,利用“海峡旅游节”做大做强“闽台”体育旅游。结合“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资源,借助“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大力推动海丝体育节庆旅游。
推进精品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建立体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编制省级体育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国内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到2020年,培育3~5个国家体育旅游重点项目,打造五大系列15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100个体育旅游基地、10个体育特色小镇。
(二)提升发展产业
1.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业
加快品牌集聚。大力引导和扶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福州、泉州、莆田建设全国体育用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重点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资源整合,凝聚发展合力。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建设全国运动鞋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扶持自主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高端研发、设计机构,提升新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加快企业智能应用改造试点,创建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实施差异化、高端化发展战略,紧盯个性化消费群体和户外运动流行趋势,深度开发功能型、时尚型、专业型、智能型产品。鼓励二、三线品牌企业转型承接国际品牌ODM订单,转型OBM高端产品生产,向价值链高端拓展。
拓展延伸业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积极拓展业态,推进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引导龙头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将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主辅分离示范企业和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产业集群。
加强协同创新。大力推进产业聚集区、创意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优秀专家,凝聚发展合力,建设智能制造研发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平台,建立国际领先水平的体育用品质量测控中心和研发机构,推动技术革新、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改造建设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集成生产线,打造智能体育用品制造示范项目,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
创新商业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体育用品制造业结合,支持建设供应链智能化平台,实现企业渠道扁平化。鼓励企业拓展定制业务,支持企业投建定制服务平台。培育线上零售原创品牌,实现传统体育用品的功能创新、营销创新和智能化转型。
2.体育场馆业
扩大增量资源。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推进城市公园依据标准规划体育用地面积和配置健身设施,利用景区、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全民健身设施,老城区逐步完善全民健身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旧商业设施等改建体育场馆。加强与工业园区级别、规模相匹配的职工健身设施建设。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建设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化、多功能的体育设施,鼓励政府、学校、企业等合作投资建设体育设施,鼓励支持职业俱乐部建设训练基地和比赛场馆。
盘活存量资源。稳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达标管理,推进新建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建设,开展学校体育设施分隔工程。依法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体育场馆附属设施和闲置用地,融合周边地产、公园绿地等资源,打造集健身服务、场馆运营、竞赛表演、商贸休闲等为一体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加快运营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提升场馆运营效能。探索公共体育场馆交由第三方机构运营的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参与体育场馆运营。鼓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体化,促进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体育场馆服务标准,推进智慧体育场馆建设。
3.体育会展业
培育会展体系。借助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石狮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等的影响力,积极吸引以体育产品和服务为内容的各类会展在我省举行,形成大型综合性和精品主题会展、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会展有机联系、互为补充、覆盖全年的体育会展体系,重点推进中国(晋江)国际鞋业(体育产业)博览会转型升级。
打造会展品牌。努力建设体育会展“海丝”和“海峡”两大品牌。支持国内外体育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等创办、举办体育主题营销和展会活动,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体育会展品牌,重点培育“海峡”两岸精品体育主题会展、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会展,海丝沿线国家的大型综合性的体育会展。
完善会展基地。以福州海峡会展中心、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厦门五缘湾—观音山休闲体验会展集聚区、泉州东海国际会展中心、晋江国际会展中心等为重点,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体育会展功能,做好配套服务,形成海丝沿线国家的体育会展基地。
创新办展方式。推动各类体育展览会引进移动互联、APP、微博和智能展会应用技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展览业态。鼓励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实现“互联网+展览”升级。支持建设展览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渠道扁平化、信息全面化、功能多样化”的体育会展基地。
4.体育彩票业
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政策监管,完善体育彩票管理制度。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实行年度公示制度。规范体育彩票投注点管理,打造统一识别标志,店内安装运动咨询显示器,整合投注单,配备自助投注机,提升专业品牌形象,加强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拓展销售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打造网上虚拟体育彩票投注平台,构建多元化的体育彩票销售渠道。根据市场要求不断调整彩票种类,依托我国中职篮联赛、羽联和中网等大赛,开发不同运动项目的体育彩票投注,推出比赛场中投注、单胜、双胜、跨球投注等玩法,拓展体育彩票新玩法。重视体育彩票衍生产品的开发与利用,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培育发展产业
1.体育培训业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高校发挥资源优势,依据市场需求培养复合型的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引导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引进优质师资队伍,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重点培养一批市场紧缺的人才,不断提升职业技能的培训质量。构建和完善考核、评估制度,优化从业人员队伍质量。
培育高端培训基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培训业,吸引国内外知名体育联盟、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合作创办高水平训练营或国际体育学校。重点支持足球、篮球、网球等训练基地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培训机构开设民族民间体育项目培训学校。
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建立体育培训业联盟,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整合资源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推进体育培训业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大对体育培训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体育培训机构的注册制度,加大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力度。
2.体育中介业
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吸引国内外的一流体育中介机构入驻,开展体育赛事推广、体育人才经纪、体育赛事策划、体育赞助和商务咨询等中介业务,带动本土体育中介企业的成长。支持体育中介服务组织参与重大体育赛事的申办、举办和商业化运作。支持体育中介服务开拓市场,积极参与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交流。
激活中介服务市场。出台《福建省体育中介市场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体育中介服务提供机制,引导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向专业体育中介购买咨询、策划、公关、品牌管理、无形资产开发等服务。实施体育明星培养工程,通过职业化运动项目引入经纪服务,推动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发展,激活体育中介服务市场。
四、产业空间布局
依据我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侨台优势以及体育产业的现状,提高体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支撑体育产业发展的“两带、三区、十一基地”空间布局。
(一)两带
1.蓝色海丝运动休闲带。依托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和温福、福厦、厦深高速铁路,以海丝文化为纽带,串联福州、泉州、漳州、厦门、莆田、宁德、平潭等滨海城市(区),强化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推进滨海运动休闲向海洋、海岛户外运动拓展,重点发展海丝文化运动休闲体验、海洋运动、城市运动休闲、温泉保健养生、体育会展、赛事旅游等休闲产品,建设特色鲜明、品牌效应显著的蓝色海丝运动休闲带。
2、绿色生态户外运动带。依托长深高速公路福建段、宁武高速公路等,以发展山地生态运动休闲为引领,串联三明、龙岩、南平等山区市及闽中、闽东部分山区,以武夷山、泰宁、宁德等优质山地生态运动休闲旅游景区为核心,注重自然景观与生态运动休闲并重发展,重点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康体养生休闲等运动休闲产业,建设综合效益显著的绿色生态户外运动带。
(二)三区
1.福州市核心区。以福州市为核心区,联动平潭综合试验区、南平、宁德等地区,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体育场馆业、体育文化创意业,推进体育会展、体育中介培训、体育传媒等业态的发展。
2.厦门市核心区。以厦门市为核心区,依托国家体育产业联系城市,联动漳州、龙岩等地区,以厦门国际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龙头,以滨海、山水生态环境为支撑,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体育旅游业和体育健身休闲业,推进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中介、体育培训和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发展。
3.泉州市核心区。以泉州市为核心区,依托国家体育产业联系城市,联动莆田,以体育用品资本板块为龙头,利用各地现有产业集群基础,重点发展体育鞋服、体育贸易等,推进体育装备、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会展、体育培训等业态的发展。
(三)十一基地
1.福州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定位:海西体育赛事展演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2.厦门品牌赛事高地。发展定位:国际精品赛事基地、海峡两岸品牌赛事基地。
3.泉州现代体育制造业基地。发展定位:全国先进体育装备制造业中心、全国运动鞋服知名品牌示范区。
4.晋江国内知名体育城市。发展定位:体育品牌之都、国内知名体育城市。
5.平潭国际滨海运动度假岛。发展定位:国际运动休闲度假岛、两岸体育乐活岛。
6.漳州国家级训练基地。发展定位:国家级球类训练基地、国家级户外运动项目训练基地。
7.莆田运动鞋服质造、智造基地。发展定位:中国好鞋之城、全球体育用品电子商务聚集区。
8.大武夷运动休闲旅游基地。发展定位: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户外休闲养生基地。
9.龙岩红色客家生态运动家园。发展定位:客家体育文化示范区、红色运动休闲旅游基地。
10.三明运动山水生态基地。发展定位:海西田园生态休闲运动基地、国家级户外运动基地。
11.宁德山水户外休闲基地。发展定位:国家山水运动休闲基地、运动康复与健康产业集聚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产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健全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体的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平台建设、指导推进、督查检查、规范服务。完善体育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强化区域联动,推进体育产业由单一部门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探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体育产业相关业态的政策试点,积极培育一批有特色体育产业制造及服务贸易示范区。发挥厦门市、泉州市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及匹克、三六一度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规范体育产业统计口径和范围,建立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发布年度发展统计报告。
(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金融服务、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单位同等待遇。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体育赛事运营体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承办国内外品牌赛事,除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少数特殊项目外,能够以市场化运作的体育赛事和活动,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参与。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有序进入职业体育,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降低体育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事项。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
(三)加大财税和建设用地保障
健全体育产业发展财政扶持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扶持、激励作用。继续发挥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并根据新周期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新特点,增加资金总量,修订完善《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体育服务业重点发展业态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设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配套扶持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等有关体育产业财税及建设用地政策。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
依托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开放性金融合作备忘录》,拓宽体育产业发展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机构和担保中心优先为体育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体育服务业的金融产品,并将其纳入“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小微企业助保贷”、“微信贷”等服务范围,支持非营利性体育服务机构资产抵押贷款和优质企业信用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体育旅游示范区(精品线路)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产业资本设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鼓励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资金对体育企业进行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融资,鼓励体育新兴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支持体育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入股组建体育企业。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五)深化开放与合作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的体育交流与密切协作,联合沿线海域城市结成合作赛事联盟,培育具有海上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体育赛事和产品。加强与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在体育产品研发、品牌赛事举办、优势项目发展等方面形成稳定合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吸引台湾体育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闽台运动装备器材制造产业对接专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享受《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对台商在我省设立的体育用品研发中心进口用于研发的技术、设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全额退返增值税。鼓励和支持体育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提升资源运作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厦门、泉州国家体育产业联系城市的比较优势,推动产业融合、市场协同、信息共享,创建和打造一批跨区域的产业集群,推动体育产业协同联动发展、高端高效发展和绿色创新发展。
(六)积极引进培养人才
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体育产业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曾获得世界三大赛事前六名、亚洲三大赛事和全国运动会前三名、省运动会和单项国际性体育比赛第一名的退役运动员,符合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给予聘用;对需要通过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采取专门面向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积极打造本土化、区域化、高端化的体育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在各类高等院校根据我省体育产业发展设立相应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研发设计、赛事策划、场馆运营、体育营销、体育经营管理、体育中介等各种操作型、技能型人才。支持有条件高等院校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智库。鼓励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自主创业,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加强现有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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