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全部进南港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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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6 来源:hc-慧聪塑料网

 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关停分散在各区的小化工企业,将优质企业逐步向南港工业区迁移,提高产业集聚度。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市石化企业总产值超过5900亿元,年均增长8%,总量规模居全国前列,形成3300万吨炼油、26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炼化项目、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化工区和大港石油化工区除提升改造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项目,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再批建石化化工项目。烯烃原料多元化、能源资源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化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天津依托中沙新材料园、中俄炼化一体化、中国石化与澄星集团合资芳烃项目及中国海油、中国化工、渤化集团等企业,引进有资源优势的国外公司,以乙烯炼化一体化、甲醇制烯烃等作为龙头项目,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天津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节选)

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市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总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中高端产品较少、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安全环保压力较大等问题。为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市石化产业综合竞争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石化企业集团,带动周边区域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规模效益稳步增长。全市石化企业总产值超过5900亿元,年均增长8%,总量规模居全国前列,形成3300万吨炼油、26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研投入占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2%,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日益完善,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成套设备和核心零部件,建成一批综合性服务型研发平台,培育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炼化项目、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南港工业区。烯烃原料多元化、能源资源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化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坚持资源和能源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石化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比“十二五”末下降8%、10%和14%,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合成树脂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实现用现代石油化工改造提升传统化学工业。依托中沙新材料园、中俄炼化一体化、中国石化与澄星集团合资芳烃项目及中国海油、中国化工、渤化集团等企业,引进有资源优势的国外公司,以乙烯炼化一体化、甲醇制烯烃等作为龙头项目,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二)推动存量企业异地搬迁改造,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集约化、集聚化发展。按照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及相关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制订搬迁企业实施方案,推动存量企业异地搬迁改造。逐步关停分散在各区的小化工企业,将优质企业逐步向南港工业区迁移,提高产业集聚度。

(三)推动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的规划衔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环保整治力度,提升安全能力,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加强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的规划衔接,调整完善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规划与布局,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风险控制体系。加快淘汰高风险产品及工艺,提高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动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建设,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实现资源能源统筹配置。遵循一体化、系统化、国际化的理念,集中规划港口炼化一体化、管输一体化、港口物流一体化的集疏运大交通体系。统筹配置供水、供电、燃气、仓储等功能完善的基础资源保障体系。统筹平衡建设项目用海、用地、能源等资源配置体系。

(五)推动“互联网+能源化工”行动计划,打造智慧石化园区,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能源化工”行动计划,把园区的安全监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原料互供、物流仓储以及融资服务、数据资讯等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相结合,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培育石化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促进园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六)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推进产业和服务对接合作,实现协同融合发展。全面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吸引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中国化工和中化集团等石化央企总部、地区总部及研究设计单位来津发展。借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集高端科技要素,建设研发转化基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重点企业“走出去”,支持过剩产能“转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

(七)推动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产业和项目准入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准入管理,实行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强化安全、环保、节能等约束指标,严格监督管理,淘汰落后产能,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关停并转。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策机制。

1.建立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南港工业区,鼓励符合产业导向和政策的现有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进入南港工业区聚集发展。严禁备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中限制类石化化工项目,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进入园区。建立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

2.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研究制订促进我市石化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产业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现有存量,调整产品结构,发展高端产品,培养新型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鼓励企业使用国产化技术装备,优先支持采用国产化技术装备的项目建设。

3.强化安全环保监管。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严格现有企业生产装置运行监管,加大惩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置特大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鼓励企业联合重组。鼓励大企业采取强强联合、优化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发挥技术、资金、人才和管理优势,使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积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模式进行大胆尝试,形成经营机制灵活、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组织模式。

(二)鼓励创新驱动。

1.搭建科技研发平台。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建立南港工业区石化研发转化基地、创建石化科技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鼓励各大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合资、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一体化。重点扶持企业在核心技术、专有技术、高端新品等方面的开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制定引导创新政策。发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相关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对我市企业和研发机构列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科技发展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配套资金支持。积极吸引国内外石化产品研发机构入驻石化园区。

3.建立引入风险投资机制。促进风险投资与石化产业结合的模式,努力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积极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培育多元化的民间投资主体。

(三)加强金融扶持。

1.加大政策扶持。加强财税、金融、贸易等政策与产业政策对接,落实银企对接和产融合作政策,重点扶持企业在核心技术、专有技术、高端新品等方面的开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我市石化产业提升竞争力。研究制订支持南港工业区的财税、金融和土地等各项政策。

2.强化担保融资机构作用。发挥财政出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发挥银行贷款、担保增信的助推作用。

3.开辟多种融资渠道。促进银企合作,以项目推介会等方式建立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利用企业上市、股权融资、金融租赁以及产权交易市场平台,通过技术项目转让或部分股权转让等多种融资形式,解决企业资金问题。

(四)优化服务环境。做好项目建设服务。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临港经济区化工区和大港石油化工区除提升改造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项目,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再批建石化化工项目。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管理,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行全天候、多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对石化项目实行能办即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繁事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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