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批次电热水器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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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5 来源:中国家电网

 11月26日,济南市工商局公布一批流通领域电热水器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其中9个批次的电热水器被判定为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商品标志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设计结构、元器件质量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产品质量问题。

  据了解,上述不合格的9个批次的电热水器涉及的主要问题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标识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9家经营者立案调查,并责令其依法对不合格商品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

  据济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电热水器的标识说明不合格,容易导致错误使用,而热水器的结构设计不合格,加热时易导致热水溢出,造成内部电器元器件短路,如果接地措施同样不合格,则无法实现对热水器外壳带电的有效保护,进而造成使用人员触电。同时,输入功率、电流、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还存在着火灾隐患。建议消费者选购电热水器时尽量在正规大型商场购买,检查商品检验合格证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3C”认证标志,及时索要有关购货凭证,并主动向现场销售人员了解电热水器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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