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禁产厚度小于0.008毫米农膜

2013-11-25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甘肃省11月19日下发关于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08毫米、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政府招标采购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厚度必须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8个月;从2014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同时,为促进废旧农膜的回收和再利用,甘肃省将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加大对省内已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企业和回收网点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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