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马河流域将禁止新建制革等重污染项目
日期召开的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动员暨环保工作会议公布了《2014年度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东莞市环保部门制定了流域重污染企业淘汰名单以及年度淘汰任务,年内完成淘汰任务。
各镇镇长担任“河长”
备受关注的石马河流域实施“河长制”也有了进一步的内容。市环保局昨日公布的《东莞市石马河“河长制”实施细则》显示,石马河各河段“河长”分别由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桥头等7镇镇长担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位“河长”都有具体的负责河段和考核断面。
据悉,“河长”将对整治工作负全责,确保水环境整治任务如期完成,实现跨镇交接断面的水质逐年改善。到2015年底,石马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2020年底,石马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暂停审批电氧化项目
根据《方案》,石马河流域将禁止新建和扩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项目。
当日,市环保局还公布了石马河流域重污染企业名单,55家企业以洗水行业最多,占了51家。其余几家分别是电镀、湿印等。从地域分布看,在桥头的重污染企业最多,达到18家;其次是谢岗13家。
记者了解到,环保部门制定了石马河流域重污染企业淘汰名单以及年度淘汰任务,将督促流域内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的电镀、洗水等企业签订搬迁入园协议,限期内将污染生产车间搬迁到环保专业基地,实行集中建设、集中治污。其中,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电镀企业必须于今年底前迁入定点园区或关闭。对未能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也将报请市政府关闭。作者: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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