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环境下淘汰落后产能别新增过剩产能
工信部18日发布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共涉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铜冶炼、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稀土10个行业132家企业。这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举措。
落后产能是技术判断,过剩产能是市场判断。这两者概念不同,内涵不同,但差不多是“孪生兄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剩产能一般包括落后产能,而落后产能的淘汰能够改变市场供求关系,减轻产能过剩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淘汰落后产能与化解过剩产能相辅相成,可以一举双得。
可实际经济运行中,不完全是这回事。在一些行业,事情走向反面:落后产能淘汰后,又新增加了更多的产能,产能过剩局面不但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恶化了。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产能严重过剩形成的过程,就与此紧密相关。
近些年国家一直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不批准新建项目。但因为要淘汰落后产能,留了一个“口子”——产能置换。就是在淘汰落后产能后,允许等量或减量上新项目。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利用这个“口子”,违规新上了许多项目。办法通常是两个,一个是淘汰小项目,新上大项目,产能增加许多;二是一个指标重复使用,淘汰了一个项目,新上了几个项目。产能置换,成为违规新上项目的“理由”和“借口”。
这种“暗渡陈仓”,几乎路人皆知,可一直以来就是控制不住。工信部前不久专门发出通知,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再作具体部署。通知的核心精神,就是强调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要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
按照规定,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不含各地列入明确压减范围的钢铁产能),可以用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工信部今年发布的两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中,部分项目在允许产能置换行列。
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今年淘汰的落后产能,会不会带来更多的新增产能?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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