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引发野生动物 “合理利用”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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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导读]
  “保护,还是利用?”涉及野生动物、纠结了几十年的问题,在岁末年初再度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2015年12月2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随后,《修订草案》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1月29日。

  这是该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

  学界、保护界的质疑声音最大。其质疑的焦点是:野生动物该不该作为“资源”来合理利用。而赞成的声音认为,国际社会是倡导野生动物可持续利用的,一味地强调保护未必对野生动物有利。

  为何要修改野保法?

  2013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列入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

  为什么一定要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罗胜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应对目前中国严峻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

  罗胜联说,这些年,活熊取胆、虎骨入药、活剥狐狸、貉、貂等动物皮毛的残忍做法,以及开办野味餐厅、野生动物驯化表演和大量制作野生动物标本等不当商业活动,都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野生动物遭到滥捕滥杀,生物多样性水平日益降低,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野生动物保护不力,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

  据国家林业局2014年公布的中国最新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数据,我国消耗较严重或濒危程度较高的野生动物有252个物种,仍处于濒危的有104个物种,还有一些物种低于最低存活数量,需要进行抢救性保护。

  在这种形势下,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促使野生动物保护话题再度升温的,还包括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归真堂”)去年12月再度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的消息。

  归真堂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之一,拥有南方最大的黑熊养殖基地。2015年12月24日,归真堂的老对手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下称“它基金”)再度“发难”,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反对活熊取胆、反对归真堂药业上市的态度。它基金指责归真堂销售的熊胆汁药瓶上均没有贴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涉嫌违法生产和销售没有产品标识且违法包装的熊胆粉。

  而更主要的,它基金反对的是归真堂“活熊取胆”的残忍做法。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莽萍对记者表示,“强调活熊取胆的合法性与无痛,就是要把它正当化。”

  野生动物能否“合理利用”?

  据全国人大法工委介绍,《修订草案》针对现行法律中对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缺乏明确监管措施和有效处罚规定等问题,规定利用、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公序良俗。

  而对于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还算不算野生动物的争议性问题,《修订草案》规定,“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和资金,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本报记者了解到,《修订草案》有“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严格监管、科学繁育、合理利用的方针”以及“保障依法保护、繁育、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对于“合理利用”,各方的争议最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表示,有了“合理利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际上就变成了“野生动物开发利用法”。在他看来,“合理利用”与“保护”水火不相容。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副主任贺海仁表示,野保法修改应该取消或严格限制有关对野生动物“合理利用”的规定。因为存在这个口子,“合理利用”就会被利用,如归真堂活熊取胆等。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说,在宪法的语境下,野生动物是保护对象,而在野保法中,野生动物成了可以合理利用的资源,“在定义上就已经超越了宪法的授权。”安翔说,现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也是一个把灰色产业“洗白”的过程。

  莽萍主张《修订草案》里去掉“资源”二字。

  本报记者在河北省昌黎县采访时,当地领导对记者表示,“养几只水貂和貉子,就能让村里的两位老人一年衣食无忧。建一个养殖场,就能吸纳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也给国家创造了外汇。”目前,昌黎全县皮毛动物养殖数量达1259万只,年产值已经达到60亿元,全县5万多农户靠皮毛动物养殖和皮毛加工致富。

  来自毛皮行业协会的数字是,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毛皮及制品企业工业总产值579亿元,毛皮产业从业人员近700万人。

  “实际上所有的自然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能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国家林业局原副局长印红说。

  “驯养繁殖对野生动物保护有利有弊,完全废止基于经济目的的驯养繁殖,目前条件不具备,可以由国家建立可以驯养繁殖的名录,对于名录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时必须保障一定的福利标准。对于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一律不得驯养繁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

  修法应立足中国现实

  “野生动物的利用包括公益性和商业性利用两类。”常纪文表示,修法要立足中国的现实,解决现有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中国皮革协会名誉会长张淑华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觉得大部分动物保护组织,要学会尊重。当他们将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别人,并且影响到经济发展和他人正常生活时,我们觉得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应该的。”

  常纪文认为,此次修法时,立法目的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删除“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内容,对野生动物利用的内容予以规避;二是作出“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的中性规定,虽然动保人士和产业人士都不满意,但都能接受。

  “第二个选择似乎可取一些。无论采取哪个选择,在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建议规定繁育、利用野生动物必须遵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的要求。”常纪文说。

  他还建议,把野生动物的保护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以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作者: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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