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或再加严 我国多个出口产业受冲击
[导读]
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WTO官方平台发布最新的G/TBT/N/EU/411号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拟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进行修订。根据通报草案,欧盟将全面禁止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的生产和上市。新规的意见征求将于2016年12月截止,预定于2017年上半年生效,由于全氟辛酸在轻纺化工等行业应用极其广泛,该新规的实施将对我国纺织服装、纸制品、皮革制品、塑胶制品乃至电子电器产品等出口产业造成冲击——
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WTO官方平台发布最新的G/TBT/N/EU/411号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拟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进行修订。根据通报草案,欧盟将全面禁止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的生产和上市;任何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的PFOA及其盐的含量不得超过25微克/千克(ppb),并且所含的PFOA关联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1000ppb。新规的意见征求将于2016年12月截止,预定于2017年上半年生效,由于全氟辛酸在轻纺化工等行业应用极其广泛,该新规的实施将对我国纺织服装、纸制品、皮革制品、塑胶制品乃至电子电器产品等出口产业造成冲击。
全氟辛酸管控渐成业界焦点
PFOA类物质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高表面活性、疏水和疏油等性能,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表面活性剂、化妆品、含氟聚合物、表面涂料乃至灭火泡沫等领域。但是,PFOA及其关联物质不易降解,可通过吸入、皮肤接触以及食物链等被人体吸收,是一种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对神经、免疫和生殖系统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早在2012年,绿色和平组织就声称在市场随机抽取的14个服装样品中均发现了全氟辛酸,该物质也成为除了壬基酚之外,另一类备受关注的有害化学助剂。壬基酚已于今年2月被REACH法规实施了禁令,而自2010年以来,加拿大、美国、挪威、瑞典等国已相继出台了针对全氟辛酸的管控和行业消除计划。
2013年6月,欧盟将PFOA确认为持久性生物积累和毒性物质,并将PFOA纳入REACH法规的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2014年10月,德国和挪威正式向欧盟提交限制PFOA生产和上市的卷宗,提议的限量为PFOA含量不得超过2ppb。2015年9月和12月,欧盟风险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相继同意采纳对PFOA的限制提案。但考虑到目前可替代物较少、PFOA的意外污染风险较高以及新规将造成企业成本负担等因素,委员会提议将过渡期调整为3年,并将PFOA限量设定为25ppb,但同时将管制范围扩大到PFOA关联物质。
行业应用难回避 应对压力凸显
从新规草案来看,即便是技术成熟的欧盟,也对短期内实现PFOA的消除持谨慎态度,尽管德国和挪威提出的卷宗提议设定18个月的过渡期,欧盟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最终提议将过渡期延长为3年,并特意对二手商品、医疗设备、半导体等商品提供豁免条款。
而从全球行业来看,PFOA被禁用后,企业将面临替代物选择空间有限的严峻困境,特别是与PFOA性质相近的同类全氟化合物目前也面临被逐步禁用的情况,如全氟壬酸已于2015年12月被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纳入了高关注物质清单。而具有行业导向地位的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近年来对全氟化合物的管控要求更是持续收紧,如2014版OEKO-TEXStandard100标准对不同级别的纺织品的全氟辛酸含量限量在50微克/千克到500微克/千克不等。2015版标准就将所有类别纺织品的全氟辛酸限量统一降至<1.0微克/平方米。2016版进一步将全氟庚酸、全氟壬酸和全氟癸酸全部纳入限用清单。
去毒行动成趋势 转型升级须持续推进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强化,控制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已经成为纺织服装等产业的共识。近年来,欧盟、美国对全氟化合物、壬基酚等化学品的绿色壁垒也日趋严苛,去毒行动已成行业趋势,企业务必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早布局,加快转型升级。
欧盟是我国纺织服装等消费品的重要海外市场,随着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壬基酚、全氟辛酸等化学品的监管持续收紧,企业将被迫进行设备升级、助剂更换等应对措施。同时,除了针对单项PFOA的检测外,新规实施后大量产品还需进行PFOA关联物质的检测,测试成本将大幅增加,在整体微利的背景下,行业性压力势必不断增大,须引起足够重视。
检验检疫部门就此提醒出口企业,一是密切关注欧美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特别是近年来REACH法规对消费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管控密集更新,企业需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二是要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由于PFOA等物质应用广泛,在各类化工助剂和塑胶、纺织等材质的配件中风险较大,企业务必要强化原辅料的风险控制、并改进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避免产品出现全氟辛酸污染等隐患;三是要做好出口前的质量把关,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PFOA及关联物质的检测,确保产品合格,有效防范后续风险。(宋韬 任清庆 程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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