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34家陶企9月前完成煤改气 不达标的不能开工
5月2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石家庄市建陶行业统一推行煤改气的实施意见》,将对全市(高邑县、赞皇县、行唐县)现有34家陶瓷企业实施天然气改造。
《实施意见》指出,由于建陶行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源于煤炭等燃料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烟尘多以细颗粒物为主,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针对废气产生主要来源,坚持源头治理,对全市现有34家陶瓷企业(含已建成但未投产的生产线)实施天然气改造,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煤改气工作;全市陶瓷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颗粒物3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180mg/m³),鼓励企业力争实现更低排放。达不到先进环保标准和清洁生产的不得开工。
此次煤改气工作重点:
(一)进行窑炉煤改气改造。全市建陶企业必须拆除厂区内现有煤气发生炉,对窑炉进行煤改气改造,加快区域燃气管网建设,管网暂时铺设不到位,可采用点供和其他方式保障天然气供应。
(二)提高环保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所有粉尘点要封闭,安装负压收尘装置;喷雾干燥塔生产区封闭,鼓励采用干法制粉;生产车间及压机、粉料输送带等部位,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全部进行封闭;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艺,鼓励实行烟气一体化治理;在建陶企业烟尘监测的基础上,安装脱硫、脱硝监控设施,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三)强化厂区扬尘治理。陶瓷原料堆场等要落实密闭、遮盖等措施,对料场周边要不定时进行喷洒;规范运输车辆出厂冲洗、车辆密封装、厂区道路洒水等要求,加强陶瓷企业内部扬尘无组织排放控制。企业无组织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全厂废水不外排,做好沉淀池的密闭工作,建立全封闭的废弃物贮存场所,污泥、固废要实施无害化处理,不得外排。
(五)园区内企业要制定统一厂容厂貌标准,厂内要做到办公、生产、生活等各个功能区标识明确,物料、工具、产品码放整齐;厂区外要做到道路硬化、绿化,全面提升企业内外形象。
(六)自本《实施意见》颁布之日起,不再审批陶瓷企业新建煤气发生炉生产线。
为更好地推进煤改气工作,各相关县会成立建陶行业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建陶行业煤改气的优惠条件和补贴落实到位。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建陶行业煤改气工作任务的县,将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早在今年2月份,石家庄已经开始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2017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和四组团县区力争年底前实现燃煤归零,其他县(市、区)基本实现散煤归零。
而这次全面推进建陶行业煤改气,可以说也在意料之中。今年4月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到达石家庄开展重污染天气督查工作,高邑县陶瓷企业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突出,已被点名批评。当时赵英民已经指出,高邑县必须对陶瓷行业进行重拳治理,尽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气措施,实现陶瓷行业统一供气全覆盖,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随后4月7日,高邑环境保护局便下发关于陶瓷企业停产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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