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LED照明产业品牌发展情况浅析

2012-10-31 来源:浙江经济报

  企业品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保障之一,属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其长远、健康的发展都离不开企业品牌的支撑。

  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企业自主品牌较少,品牌意识淡薄。以笔者所在辖区为例, LED照明企业超百家,经过几年的发展,至今辖区LED照明行业没有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仅9件,扬州市知名商标19件,仍有大量的企业没有注册商标。这种情况在中小企业中尤为突出,此类企业一般为贴牌加工企业,经营者品牌意识非常淡薄。

  二是品牌影响力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郭集镇有着“路灯之乡”的美誉,然而却没有诞生出在中国市场上具有高知名度的品牌,包括今年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已有6件江苏省著名商标。反观主攻家用灯具照明的广东地区则诞生出了欧普OPPLE、雷士、TCL、亚明、三雄·极光等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品牌培育发展已经被拉下较大差距。

  三是经营者意识影响企业品牌建设。很多企业的领导品牌意识还不是很强,不少人都觉得“自己现在规模太小,只能靠手艺赚钱。等到自己的产业将来做大了,再去打牌子也来得及”。这些企业虽然经营规模小、起点低,但在分局辖区内的数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四大建议对策

  一是走出企业品牌发展悖论。企业资源应当适应品牌,品牌同时也需要适应企业资源约束。另外,来用品牌共享战略也是实际的,即若干家新光源企业共同使用同一品牌,组成品牌联合体,对于没有品牌的企业来说也可以用租借他人的品牌,或购买市场的二线品牌进行销售,利用自己拥有的某些优势(如低廉的劳动力成本、通畅的经销渠道、丰富的客户资源、充足的场地资源等),借用他人品牌的影响力迅速拓展销售市场。

  二是将品牌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看待。首先要重视新兴产业的品牌培育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品牌培育工作对一个地区发展新兴产业来说所具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将品牌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看待。我们只有拥有品牌竞争力优势,我们才能在未来产业竞争格局占据优势地位,并通过品牌竞争力的提升来提高整个产业的发展水平。

  三是强化品牌意识,变“贴牌”为“创牌”。针对部分规模小、档次低的中小企业,应当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在长期贴牌的过程中,要始终不变的努力创建自己的品牌,贴牌条件再优越,也不能形成固定的依赖心理,点开发“优良的交易伙伴”,通过贴牌生产,努力建立自身的营销渠道,强化品牌意识,自创品牌,努力创造企业品牌价值,推销自由品牌的产品,实现企业由“贴牌”到“创牌”。

  四是提高企业推进品牌战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抓住产业基础好、品牌意识强的企业,重点推动品牌创建工作,树立先进典型,以先进示范作用带动整个产业品牌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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