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吴长江:三次被逼宫错在过于“理想主义”
本报记者 贺 骏
在中国的商业史上,吴长江势必要留下自己的印迹,不是因为成功,而是因为教训。
作为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有很多种扬名立万的方式,事实上,雷士照明作为国内照明行业的翘楚,作为创始人的他在业界早已无人不知。在各种论坛峰会上,他也没少以成功者的身份传道授业。不过,真正让其声名远扬至大众层面的,却要归于他的两次被“逼宫”:第一次是被两位创始合伙人逼宫,第二次是被投资方赛富亚洲阎焱逼宫。尽管这两次逼宫中,都夹杂着扯不清的股权纠葛与道德指责,但最终吴长江还是踉踉跄跄有惊无险的闯过来了。至少截至两周前的8月8日,他还是雷士照明的CEO。在那一天之前,他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失去他一手创办的企业,更没有想到这个如此吉利的日子,有可能成为雷士里程中的“墓碑”。
黑色的8月8日
马云没有选择在8月8日让阿里上市,而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却选择在这一天让吴长江下岗。这一天没有变成马云的好日子,但却成为吴长江前所未有的坏日子—遭到第三次逼宫的吴长江,几乎成为所有财经媒体的头条。
8月20日下午,在北京东四环北路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套房中,吴长江向《证券日报》记者回顾了8月8日下午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尽管他说自己不想像祥林嫂那样,逢人便要诉说一遍自己的委屈,但实际情况则是,他一旦开口,旁人便很难再插话进去。在近两个小时的谈话中,在记者面前的他,没喝一口水。
在吴长江的描述中,情形是这样的:8月8日下午1:30分,他临时被通知要参加董事会,“我打电话给我推荐的一位独董询问,他说他也不清楚”。
这是一次电话会议,在吴长江等董事都上线十几分钟后,董事长王冬雷才上线。“王冬雷上线后,马上宣布解除我和几位副总的职务”尽管措手不及,但吴长江并不打算束手就擒,何况他已不是第一次面对“抢班夺权”者了,“我当即表示反对,但他说董事会已经过半数同意了”。
如果仅仅如此,这还纯粹是资本的角力,与前两次并无太大的不同。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就回归为角力的本意了。未几,王冬雷便带领数十人闯进了吴长江位于重庆的办公室,欲从吴长江手中夺走雷士照明的公章、执照等物品。“开董事会时,王冬雷晚上线十几分钟,其实就是在确认我是否在办公室”,吴长江事后如此解读王冬雷迟到的原因。
接下来的事情,正如网上曝光的视频那样,猝不及防的吴长江一方明显落了下风,最终,吴长江付出了自己助理和司机受重伤住院的代价。这场“全武行”在几十名特警赶到后休战,王冬雷和打人者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派出所录完口供就把王冬雷放了,王冬雷找来的6名社会人员第二天也给放了”。
按照通常对“地头蛇”的理解,总部在重庆的重庆人吴长江,被人堵在屋里给打了,打人者要想脱身绝非易事。“我的员工受重伤还躺在医院里,打人者这么快就放了?”此后,公章被抢走的吴长江想找派出所出具证明遭拒,而没有从吴长江处抢走财务章的王冬雷则从派出所那里获得了财务章“遗失”的证明。由此种种,更加剧了吴长江对王冬雷“预谋很久”的猜测,“这些事情说明他其实很早就铺垫了,这明显就是买通了下面的人”。
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了当日下午董事会的决议,罢免吴长江CEO职务,以及吴长勇(吴长江胞弟)、穆宇、王明华副总裁职务,任命王冬雷担任临时CEO。
到底欠没欠赌债?
几近被“连锅端”的吴长江显然不会善罢甘休,这不符合重庆人的性格,更为关键的是,如果吴长江“认怂”,他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现在是雷士照明的小股东,尽管还是德豪润达的第二大股东,但董事会没有我的席位。这种局面比与阎焱闹矛盾时还不如,那时我起码还是雷士大股东,持股比例比第一大股东阎焱少不了多少。”
在“家丑”已然外扬的情况下,双方同时选择向公众拉票。8月11日下午,王冬雷和吴长江分别在北京和重庆召开了媒体见面会。王冬雷在会上指责吴长江用三家关联公司非法侵占上市公司权益,且向董事会多数成员隐瞒。此外,王冬雷还公开播放了一段录音,尽管时长很短,背景也很嘈杂,但现场记者还是大致能听出一个男子的声音,称自己欠了4亿元赌债,每个月仅利息就要还1000万元。
对于这段录音的获得,王冬雷表示,是由于吴长江欠4亿元赌债被追得到处跑,跑到自己办公室时,为防万一启动了紧急安保措施,才录下了这段对话。而且,王冬雷认为,正是因为欠下巨额赌债,吴长江才会想方设法要转移上市公司资产,这损害了大股东的利益。
“他编造的,你信不信我一样可以做一段录音出来,我说他杀人了,你信不信?他杀了谁,我都可以做出来,”谈到录音,吴长江的情绪较之前激动不少,“就凭私下录音这事,就说明他是很卑鄙的人,何况还要作假。”
姑且不论录音真假,那么,吴长江到底是否欠有4亿元赌债呢?“我过去曾经跟他聊过天,我说过我去过澳门玩过两次。我已经两年没去澳门了。兄弟,如果我欠了那么多钱,我现在还能坐在这里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债主一定会天天跟着我。这种纯粹抹黑,你相信吗?”。
对于王冬雷指责的三家关联公司涉嫌利益输送一事,吴长江表示:“这三家关联公司在雷士照明2010年上市之前就存在了,上市时也公告过。我授权这三家公司有偿使用雷士品牌,并不是利益输送。而且我当时是董事长、法人代表,按照公司章程也好,日常经营的权限也好,这种品牌授权,我都有这个权力。这个事情当初王冬雷准备入股雷士时,也都告诉他了。”
谁入了谁的“局”?
在吴长江看来,自己很早就入了王冬雷的“局”,只是自己从浑然不知到察觉后也没太在意。
“我跟你讲,其实有些事情我已经意识到了,但当时我考虑两点,第一,我做这个事情太自信,我觉得雷士没有我的话,他玩儿不转;第二,说实在的,我不想跟他闹翻,为什么?因为他一直抓住我的软肋,我在他面前曾经说过,我(被逼宫)有一有二不能有三。有三之后,我没法跟外面解释,人家会认为我吴长江不行,说我吴长江做人有问题,为什么跟股东们都不和?正因为有这样的担心,我就一直退让,我忍、委曲求全”。
除了上述两点之外,吴长江还寄望于那张“护身符”,即双方于2012年12月25日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吴长江给记者出示的协议复印件中,记者看到有这样两个条款:“德豪润达通过德豪香港提名吴长江或者吴长江指定的人士为雷士照明董事及董事长;德豪润达提名吴长江或吴长江指定的人士担任德豪润达的董事及副董事长。”由此看来,就这两点而言,德豪润达均未履约。
但记者同时也注意到另外一个条款:“吴长江成为雷士照明的董事及董事长之后,吴长江应尽其努力确保雷士照明处于持续良好的经营状态,不得损害德豪香港作为雷士照明股东的利益。”而这一点,也正是王冬雷逼宫吴长江的理由。
换言之,对于这份协议,双方都有解读的空间。而吴长江周边的助手也认为,协议对吴长江权益的“保护”不够严密。比如,如果王冬雷单方面认为吴长江损害了大股东的利益,协议中的其它条款自然就无从谈起。
在双方的对战中,该协议的有效期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王冬雷认为协议有效期是一年,目前已经失效。而吴长江则认为协议没有限定有效期,即永久有效。而记者在协议中也没有找到关于有效期的描述。“这是一个永久的协议,如果说有时间限制,那我不是傻了吗?”
如今,吴长江自信的两大来源,均已失守,尤其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吴长江认为的“雷士没了他,谁也玩不转”。来自王冬雷的消息,目前已有29 家经销商以签名的方式表示了对王冬雷的支持。换言之,如果吴长江退出的话,王冬雷执掌的雷士照明恢复正常运营是早晚的事。对此,吴长江认为,感情是感情,利益是利益,经销商也要挣钱,一年几千万元的收益,谁会为了感情而放弃呢?
吴长江的反省
今天是8月23日,是吴长江49岁的生日。还有5天,雷士照明就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免去吴长江雷士照明执行董事一职。仅就股权比例而言,王冬雷一方已经胜算在握。吴长江,这次还能翻盘吗?“我还有很多的证据、更大的证据,我会让大家知道谁在那里搞事,谁在那里损害股东利益,我现在不公开,还没到时候,但你放心,时间不会太长。”
有人说,聪明人不是从不会摔倒,而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如果以此而论,吴长江显然不是聪明人。
吴长江不是没有反省。在吴长江看来,之所以被三次逼宫,本质上是因为自己的“出发点”就是错的,过于理想主义,从而导致一步错步步错。
曾几何时,自信满满的吴长江一直认为,创始人没必要绝对控制公司,否则就是对企业的不负责,“绝对控制的话,当你做决定的时候谁也不敢反对你,谁都不敢提出反对意见,这个时候你可能一拍脑袋的一个决策,就会导致公司损失,甚至具有毁灭性,所以我开始设计股权比例时就没让自己绝对控股,否则最早创业时我完全可以拿51%甚至更多的股份,那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状况了。”
曾几何时,吴长江在最风光的时候,也曾像很多成功者那样,不遗余力的将自己的成功学推而广之,“你去翻我那些讲话记录,尤其是七、八年前的那些讲话,包括我参加一些论坛,我都是这样讲,创始人不应该有绝对控制企业的想法,这是对企业的不负责”。回想起当年的慷慨陈词,吴长江觉得自己很幼稚。
从不负责到无责可负,这或许就是吴长江给中国企业家留下的思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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