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不得使用“QS”标志 改为全面执行“SC”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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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9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梁明)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直被消费者视为食品安全的象征。不过,“服役”多年的“QS”标志,将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正式退出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全面执行“SC”编码。

原来,新《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据了解,“QS”是“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简称,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

那么,为什么要取消“QS”标志呢?取消食品“QS”,不仅仅是一个标志的改变,还涉及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据介绍,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因此取消食品“QS”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三是“SC”编码代表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可实现食品的追溯,取消“QS”标志而使用“SC”编码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SC”是 “生产”的简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新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可以看到,除了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等信息外,还有一个二维码。扫码后,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住所、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等更多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作用不能小觑,它是与企业对应的唯一编码,能够实现食品的追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经确定便不再改变,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许可证书编号也不再改变。而对企业而言,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而且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一个企业只需一张证。此外,许可证书有效期限也延长了,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的3年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据悉,为了既能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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