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用外资将以制造业为重点 走向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业内专家认为,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将以制造业为重点,通过利用外资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将提升我国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性。
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外资流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我国引资规模一直稳居全球前三位。202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15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较2012年增长62.9%。今年前8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8927.4亿元,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依然保持了两位数增长。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能够加强投资服务,提升引资质量,扩大制造业的外资流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副司长夏晴说。
那么,为什么要以制造业为重点吸引外资呢?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义桅看来,这是由中国式现代化的特点决定的。
“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规律,人均收入跨过中等收入陷阱以后,国家会着力发展金融等服务业,呈现实体经济空心化,制造业也会出现衰退。”王义桅说,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所以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也要以制造业为重点吸引外资。
发挥制度红利扩大外商投资增量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增量。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资项目。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加大项目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保障制造业外资项目合理需求。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王一鸣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价值链分工时代,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不可分割,中国早已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体系,国内经济循环离不开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产业技术进步也离不开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我们要坚持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紧密地同世界经济联系互动,就要进一步推进制度性开放。因此要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放宽外资的准入限制,扩大开放领域,缩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王一鸣说。
王义桅认为,如今扩大外商投资增量需要依靠“制度的红利”:“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引资手段的吸引力正在减弱,现在吸引外资越来越需要依靠制度的红利,需要将系列开放政策落在实处。”
近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制度建设不断取得进展。我国已经连续五年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和自贸试验区限制措施条目分别减至31条、27条,在汽车、金融等领域推出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多次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现行的2020年版目录总条目1235条,鼓励类外资项目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税等多项优惠政策;各部门、各地方连续三年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份文件“立改废”,保障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加紧出台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版将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将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前五批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加快实施,适时推出第六批具有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外资项目。”夏晴说。
稳定外商投资存量提升外商投资质量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加强投资服务,稳定外商投资存量。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用好用足中外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加强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通畅。
“疫情下,全球供应链受到很大的干扰,因此提升我国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很重要,供应链要能够在受到干扰后快速恢复到原状态或者更加理想的状态。”王义桅说。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引导外资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按照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我国制造业有31个大类、179个中类和609个小类,是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产业体系最完整的制造业。
“然而,我国制造业需要实现转型升级,要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迈向中高端。这就需要引进外资时不仅仅在量的方面有所增长,还需要在质的方面实现提升。通过高质量的外资,助力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中国不仅要继续成为‘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还要提升我们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贡献和作用。”王义桅说。(记者 余蕊)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
4、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数据均为非营利用途,转载文章版权归信息来源网站或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