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IPv6流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1-07-13 来源: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IPv6流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信〔202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21〕15号)任务要求,现将《IPv6流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IPv6流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21〕15号)任务要求,促进IPv6流量规模持续提升,加速推进互联网向IPv6平滑演进升级,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抓全球互联网演进升级的重要机遇,以IPv6流量提升为主要目标,重点突破应用、终端等环节IPv6部署短板,着力提升网络和应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力促进IPv6新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创新发展,同步推进网络安全系统规划、建设、运行,促进IPv6各关键环节整体提质升级。
二、主要目标
用三年时间,推动我国IPv6规模部署从“通路”走向“通车”,从“能用”走向“好用”,基本形成应用驱动、协同创新的IPv6良性发展格局,我国IPv6流量规模大幅提升,IPv6应用生态持续完善,网络和应用基础设施IPv6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商业互联网网站和应用IPv6升级改造取得突破,支持IPv6的终端设备规模加快提升,IPv6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强化。
(一) 到2021年底
——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超过20%,固定网络IPv6流量规模较2020年底提升20%以上。
——国内排名前100的商业移动互联网应用IPv6平均浓度超过40%,并完成全部省级行政单位IPv6覆盖。
——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终端占比超过70%。
——IPv6网络平均丢包率、时延等关键网络性能指标,连接建立成功率、页面加载时间、视频播放卡顿率等关键应用性能指标与IPv4基本一致。
(二) 到2023年底
——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超过50%,固定网络IPv6流量规模达到2020年底的3倍以上。
——国内排名前100的商业移动互联网应用IPv6平均浓度超过70%。
——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终端占比超过80%。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IPv6承载能力。
1.提升网络基础设施IPv6服务能力。基础电信企业深化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千兆光网、5G网络等新建网络同步部署IPv6,新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新型交换中心应支持IPv6。完成移动物联网IPv6改造,具备为物联网终端分配IPv6地址的能力,为新增物联网终端分配IPv6地址,建立完善物联网IPv6连接统计手段。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进一步加快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具备IPv6业务受理、开通等能力。上述企业持续提升IPv6网络运营维护、故障排查等服务水平。积极开展IPv6应用推广,新开通的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业务应支持IPv6,原则上不再提供IPv4单栈专线扩容。进一步优化IPv6单栈专线开通流程,2021年对IPv6单栈专线资费再降低10%,鼓励为有需求的政企客户免费提供IPv6地址代播服务。
2.优化内容分发网络IPv6加速性能。主要内容分发网络(CDN)运营企业完成全部CDN节点的软硬件设施IPv6升级改造,支持基于IPv6的内容回源功能,新增CDN节点应支持IPv6。IPv6应用加速性能应不低于IPv4。企业自建自用的CDN节点应支持IPv6。
3.加快数据中心IPv6深度改造。主要数据中心运营企业进一步完善数据中心IPv6业务开通流程,按需扩容数据中心IPv6出口带宽,新建数据中心应支持IPv6。企业自建自用的数据中心应支持IPv6。
4.扩大云平台IPv6覆盖范围。主要公有云服务平台企业完成公有云全部可用域(Region)的IPv6升级改造,并根据用户需求默认启用IPv6服务。新增云产品应支持IPv6。各云服务平台用户排名前30的公有云产品IPv6服务性能应不低于IPv4。
5.增强域名解析服务器IPv6解析能力。域名解析服务运营企业继续提高IPv6域名解析能力,优化IPv6域名解析性能,IPv6域名解析性能应不低于IPv4。
(二)激发应用生态IPv6创新活力。
1.深化商业互联网网站和应用IPv6升级改造。全面推进视频、游戏、资讯、社交、电商、生活服务等互联网应用企业继续深化IPv6改造,实现全业务、全功能优先采用IPv6访问,特别是视频类、社交类、直播类、教育类等大流量互联网应用企业要进一步提升应用IPv6浓度,带动全网IPv6流量提升。国内主要互联网应用商店按照统一标准,对新上架的互联网应用开展IPv6浓度检测,新上架互联网应用IPv6浓度应不低于50%。
2.拓展工业互联网IPv6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快平台软硬件IPv6升级改造,并优先支持IPv6访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二级节点和递归节点全面支持IPv6,新增解析节点应支持IPv6。鼓励典型行业、重点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IPv6应用。
3.完善智慧家庭IPv6产业生态。主要智慧家庭相关企业加快智能家居系统平台、设备产品、应用等IPv6改造,提升IPv6支持能力,打造智慧家庭IPv6产业生态。相关企业机构等加快建设完善智慧家庭综合标准体系,明确IPv6支持要求。鼓励开展智慧家庭典型业务场景IPv6试点示范。
4.推进IPv6网络及应用创新。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加大IPv6分段路由(SRv6)等“IPv6+”网络技术创新力度,加快技术研发及标准研究进度,扩大现网试点并逐步实现规模部署。
(三)提升终端设备IPv6支持能力。
1.推动新出厂终端设备全面支持IPv6。主要终端设备企业新出厂的家庭无线路由器、智能电视、机顶盒、智能家居终端及物联网终端模组等终端设备全面支持IPv6,具备IP地址分配功能的终端设备应默认开启IPv6地址分配功能,能够向用户再次分发网络侧IPv6地址前缀。
2.加快存量终端设备IPv6升级改造。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终端设备企业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存量终端设备,通过固件及系统升级等方式支持IPv6,引导用户开展老旧终端设备替换,逐步实现在网家庭网关、企业网关、家庭无线路由器等终端支持IPv6。主要电商平台进一步加强支持IPv6的终端产品推广,通过建立IPv6终端产品专区等方式,方便用户选择相关产品。
(四)强化IPv6安全保障能力。
1.加强IPv6网络安全管理和配套改造。各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针对IPv6的网络安全定级备案、风险评估、通报预警、灾难备份及恢复等工作。基础电信企业、重点IDC、CDN运营企业、云服务商和DNS服务商要做好僵尸、木马、蠕虫、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等监测处置系统的IPv6配套改造工作,加强工业互联网IPv6应用安全保障,强化IPv6环境下漏洞监测发现与处置等。
2.持续推动IPv6安全产品和服务发展。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推动IPv6环境下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研发应用。依托网络安全卓越验证示范中心,构建5G+IPv6全新场景下安全产品测试验证和示范环境,推动在研IPv6安全产品孵化,强化IPv6安全产品应用性能验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下,进一步发挥推进IPv6规模部署专家委和IPv6规模部署专项协同推进工作组作用,组织开展评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加强电信设备支持IPv6的进网检测,确保新进网电信设备全面支持IPv6。修订无线局域网相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明确支持IPv6相关要求。
(二)做好督促检查。各地通信管理局、网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按照各地具体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依托国家IPv6发展监测平台,对属地内相关企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和抽查抽测,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和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报送阶段进展报告,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三)强化标准指导。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基于前期IPv6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基础,进一步汇聚产业力量,继续在IPv6监测评测、“IPv6+”新技术、IPv6单栈应用等领域加强行业标准研制,并积极推进相关国家标准建设,为IPv6部署改造和应用推广提供指导。支持国内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深入参与IPv6国际标准化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开展IPv6规模部署优秀案例征集、IPv6应用创新大赛等活动,交流推广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互联网商业应用、终端产品支持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激发市场主体IPv6应用创新活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IPv6流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解读
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是互联网演进升级的必然趋势,是网络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是网络强国建设的关键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2018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IPv6规模部署专项行动,推动我国IPv6网络“高速公路”全面建成。为加快推动我国IPv6从“通路”走向“通车”,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网信办近日发布《IPv6流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下称《专项行动计划》),围绕IPv6流量提升总体目标,明确了未来三年的重点发展任务,标志着我国IPv6发展经过网络就绪、端到端贯通等关键阶段后,正式步入“流量提升”时代。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就《专项行动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专项行动计划》出台背景是什么?具备哪些特点?
IPv6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ETF(互联网工作任务组)制定的下一代互联网协议版本,能够提供充足的网络地址资源和广阔的创新空间,是全球公认的下一代互联网商业应用解决方案。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IPv6发展,2017年11月,两办印发《行动计划》,明确了推进IPv6规模部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行动计划》三个阶段发展目标,遵循分步实现IPv6网络“能用、好用、爱用、全用”的推进工作思路,前期通过开展“IPv6网络就绪”“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系列专项工作,重点围绕网络性能优化、应用基础设施提速、行业应用改造、终端能力支持等核心问题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4月底,我国已获得IPv6地址的用户数从2017年底的0.74亿户增长到15.4亿户;骨干网、移动核心网、城域网、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等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支持IPv6并承载IPv6业务;超过50%的云服务可用域支持IPv6,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业务加速能力已覆盖全国主要省市;市场主流移动终端均已支持IPv6,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也已完成全部具备条件的存量家庭网关IPv6升级改造;LTE核心网、固网的IPv6流量超过10Tbps,可以说中国的IPv6网络“高速公路”已经全面建成。
虽然当前我国IPv6整体发展已经呈现出明显向好的趋势,用户和网络规模也位居世界前列,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我国IPv6流量占比相比世界领先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商业互联网应用IPv6浓度较低、家庭终端IPv6支持能力不足、应用基础设施IPv6服务性能有待增强等问题。未来三年是我国IPv6从“通路”走向“通车”的关键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此次联合印发《专项行动计划》,目的就是引导行业各方协同深化IPv6规模部署工作,补齐我国IPv6发展的短板弱项,促进IPv6流量规模持续提升,加速推进互联网向IPv6平滑演进升级。
本次出台的《专项行动计划》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注重政策延续性。《专项行动计划》是在前期“IPv6网络就绪”、“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系列专项行动实施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剖析根源,针对短板弱项和新时期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从“网络就绪”到“端到端贯通”,再到“流量提升”,体现了我国IPv6发展充分遵循网络演进的技术发展规律,循序渐进,针对不同发展时期确定相应的发展重点,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注重环节协同性。《专项行动计划》除了在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终端、安全等领域继续提出新的任务要求外,还在商业互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智能家居系统平台、“IPv6+”网络技术创新等方面做了部署,力求协同推进各关键环节,实现IPv6流量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行动计划》对我国未来三年IPv6规模部署工作提出了哪些方面的主要目标?
当前,我国IPv6用户和网络规模已经位居世界前列,IPv6流量和业务承载能力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整体IPv6流量占比仍然偏低。如何让IPv6由“通路”走向“通车”,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核心问题。为此,《专项行动计划》聚焦IPv6流量提升总目标,从网络和应用基础设施服务性能、主要商业互联网应用IPv6浓度、支持IPv6的终端设备占比等方面提出了量化目标。到2021年底,预计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超过20%,固定网络IPv6流量规模较2020年底提升20%以上,用户量TOP100的商业互联网应用IPv6浓度超过40%,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终端占比超过70%;到2023年底,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超过50%,固定网络IPv6流量规模达到2020年底的3倍以上,用户量TOP100的商业互联网应用IPv6浓度超过70%,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终端占比超过80%。
三、《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了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计划》以流量提升为主要目标,以提升用户体验、营造IPv6良好发展环境为出发点,坚持发展与安全并举,聚焦问题、分类施策,从基础设施、应用生态、终端、安全四个方面提出13项工作要求和任务举措。
基础设施方面,《专项行动计划》将工作重点从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转向提升IPv6服务能力,重点解决IPv6服务范围不广、服务性能偏低、带宽资源不足等问题:一是提升网络基础设施IPv6服务能力,新建千兆光网、5G网络等同步部署IPv6;新开通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业务应支持IPv6,原则上不再提供IPv4单栈专线扩容;优化IPv6单栈专线开通流程,提供资费优惠。二是优化内容分发网络IPv6加速性能,完成全部CDN节点IPv6升级改造,并支持基于IPv6的内容回源功能;新增CDN节点应默认支持IPv6;IPv6应用加速性能不低于IPv4。三是扩大云平台IPv6覆盖范围,完成公有云全部可用域的IPv6升级改造;新增云产品应默认支持IPv6;所有云服务性能不低于IPv4。四是加快数据中心IPv6深度改造,完善数据中心IPv6业务开通流程;新建数据中心应默认支持IPv6。五是增强域名解析服务器IPv6解析能力,持续提升IPv6域名解析能力,优化IPv6域名解析性能。通过这些举措,实现全国范围内IPv6业务的加速覆盖,为IPv6业务创新奠定良好基础。
应用生态方面,《专项行动计划》遵循“以应用带动流量突破”的总体思路,提出4项工作任务:一是深化商业互联网网站和应用IPv6升级改造,推动TOP100商业网站及应用全业务、全功能优先采用IPv6访问,提升IPv6浓度,且完成全部省级行政单位IPv6覆盖。二是拓展工业互联网IPv6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软硬件IPv6升级改造,优先支持IPv6访问。三是完善智慧家庭IPv6产业生态,加快智能家居系统平台、设备产品、应用等IPv6改造;加快完善智慧家庭综合标准体系建设。四是推进IPv6网络及应用创新,鼓励各相关企业加大IPv6分段路由(SRv6)等“IPv6+”网络技术创新力度,开展IPv6网络和应用创新的规模商用。
终端设备方面,《专项行动计划》针对家庭无线路由器、互联网电视终端、物联网终端等IPv6支持率不高以及现网大量老旧终端有待升级替换等“堵点”问题,从终端类型、功能要求、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家庭路由器、智能电视、机顶盒、智能家居终端及物联网终端模组等在内的各类终端加快支持IPv6,提升支持占比;二是明确要求具备IP地址分配功能的终端设备应默认开启IPv6地址分配功能;三是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老旧终端设备的升级替换;四是要求电商平台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优先向用户推荐支持IPv6的终端设备等。
安全保障方面,《专项行动计划》坚持同步推进网络安全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的原则,提出加强IPv6网络安全管理和配套改造,持续推动IPv6安全产品和服务发展,保障在IPv6环境下互联网安全可靠、平滑演进。
四、《专项行动计划》部署加大“IPv6+”网络技术创新力度,请问什么是“IPv6+”?推进“IPv6+”有什么重要意义?
“IPv6+”是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包括以SRv6、网络切片、随流检测、BIERv6和APN6等内容为代表的协议创新,以网络分析、自动调优等网络智能化为代表的技术创新,以及以5G承载和云网融合为重点应用场景的业务创新。通过引导IPv6/“IPv6+”产业升级,一方面可以满足5G承载和云网融合的灵活组网、业务快速开通、按需服务、差异化保障等网络需求,简化网络运维、优化用户体验。另一方面,以IPv6规模部署为契机,积极开展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试验验证与应用示范,能有效促进提升我国在下一代互联网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话语权。
为此,《专项行动计划》按照“推共识、制标准、立标杆、做推广”的推进策略,逐步有序的推进“IPv6+”网络和技术创新。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的作用,明确提出要加快IPv6分段路由(SRv6)等“IPv6+”网络技术创新、技术研发及标准研究的进度,扩大现网试点并逐步实现规模部署。二是加快技术标准的研制,规范IPv6应用创新的研发和推广,明确提出要在 IPv6 监测评测、“IPv6+”新技术、IPv6 单栈应用等领域加强行业标准研制,并积极推进相关国家标准建设。三是加大“IPv6+”应用试点,通过组织开展IPv6规模部署优秀案例征集、IPv6创新大赛等活动,激发市场主体 IPv6 应用创新活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五、如何将《专项行动计划》的任务落实到位,有哪些保障措施?
《专项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从政策、管理、标准和宣传等方面,全方位保障相关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和专家智库作用,强化问题导向,形成组织开展评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的闭环管理,确保每项重点任务都能落细落实;加强和完善各类管理规定中IPv6相关要求,从行业监管层面引导并督促各类责任主体切实落实IPv6工作要求,尤其是提出要修订无线局域网相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以明确支持IPv6,对于补齐IPv6终端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做好督促检查,要求各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托国家IPv6发展监测平台,对属地内相关企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和抽查抽测,定期报送阶段进展报告。
三是强化标准指导,要求标准化组织继续加快推进IPv6监测评测、IPv6+新技术、IPv6单栈应用等领域标准的研制,为IPv6部署及应用推广提供指导,同时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深入参与IPv6国际标准化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开展优秀案例征集、IPv6应用创新大赛等活动,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激发市场主体IPv6应用创新活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通过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多方位提升IPv6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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