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政〔2017〕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将联合开展以“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为主题的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已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推动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 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 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
3. 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以及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播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 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三)形式、格式要求
1. 与内容要求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 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 须为MP4格式的高清视频,单个视频大小为100M—200M(字节)之间。
二、推荐渠道和方式
(一)地方、部门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及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微视频作品不超过5部,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委)推荐微视频作品不超过3部。
推荐方式:
1. 登录中国科普网(www.cpus.gov.cn或www.kepu.gov.cn)科普微视频专区上传微视频;填写《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附件),并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至邮箱:314886656@qq.com;
2. 推荐作品需邮寄推荐微视频光盘(3套)、《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纸质版(3份)至中国科普网。
(二)社会征集
为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作品的创作、制作,繁荣科普事业,向社会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各机构、个人可以自荐1部作品。
具体要求:
1. 机构自荐的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可自荐1部作品;多个机构共同制作的仅限第一制作机构自荐;
2. 个人自荐的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作者,可自荐1部作品;多人参与创作的仅限第一作者自荐。
推荐方式:
1. 请填写《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社会征集作品自荐表》(附件),并将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微视频作品文件一并发送邮件至wanfangvideo@126.com;
2. 通过QQ在线传送的,请联系万方视频客服QQ:2921276113;
3. 自荐作品需邮寄微视频光盘(3套)、《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自荐表》纸质版(3份)至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意事项
接受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或自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凡参选本次活动的,视为同意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参选科普微视频作品的各项播放许可。
三、评选办法
经形式审查后,由公众对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展播的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将组成专家组进行评议,形成最终入选结果。
四、联系方式
(一)地方、部门推荐作品
联系人:中国科普网 王飞
电话:010-58884170,18600922467
传真:010-58884040,邮箱:314886656@qq.com
地址:10003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科技日报社
事业发展中心(主楼4层)
(二)社会征集作品
联系人: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邹宁
电话:010-58882277,18910962919
地址:100038 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5号275室
(三)活动主办方
联系人: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电话:010-58881772,58881783
附件:1. 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
2. 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自荐表
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