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沁园春商贸有限公司所产绿茶被查出杀虫剂超标
近日,淄博沁园春商贸有限公司因茶叶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24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淄博沁园春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齐园春”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3/3/2,规格型号:125g/罐),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此,淄博沁园春商贸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该款绿茶仍然不合格。
据悉,灭多威是一种广谱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挥发性强,吸入毒性高等特性,主要用于防治二化螟、飞虱类、斜纹夜蛾等类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多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本次抽检的这款绿茶灭多威初检结果为0.28mg/kg,复检结果为0.22 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灭多威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淄博沁园春商贸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在回应绿茶抽检不合格原因时说:“我们是原产地采购的(茶叶),原材料不合格,原产地没有检测报告,我们(采购)回来自己拿去检测。”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该公司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被罚款。“现在进购的茶叶会全部送到检测机构检测,等检验合格后再进货。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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