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造世界乐器工厂
新华网北京1者(记者方栋 刘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正扮演着乐器工厂的角色,每年为全球乐团、琴行、专业院校和音乐爱好者们提供难以计数的各类乐器。
数据显示,中国生产的钢琴、提琴和吉他等乐器占世界总份额的50%到70%,这其中大部分都远销海外。
中国乐器协会秘书长曾泽民指出,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主要乐器产品产量和出口量第一的国家。
2013年,中国规模以上乐器生产企业销售产值达280亿元,而10年前仅为80多亿元。曾泽民预计,这一数字在今年将突破300亿元大关,而出口产值也将达到107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中国乐器产业的飞速发展从改革开放开始。30年间,中国抓住了世界劳动力分工和加工制造业产业转移的机遇,获得了“世界工厂”称号。中国乐器制造业的表现尤为突出,相对低廉的成本和不断提高的加工能力使得大量订单涌向中国。
柏斯音乐集团就是产业转移的受益者。集团总裁吴天延告诉记者,集团为国际知名钢琴品牌代工,在湖北宜昌建立了世界最大的钢琴生产基地,年产钢琴5.6万台。
近10年来,得益于技术进步和人才提高,中国乐器产业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
“这源于国内需求的飞速增长,”曾泽民说,“随着人们生活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音乐教育消费和素质培养的需求也出现明显增长,中国的乐器消费市场为世界所瞩目。”
中国音乐教育事业的进步更助推了乐器内需的蓬勃发展。受升学加分等政策鼓励,中国中小学生学习乐器的热情高涨,而望子成龙的家长也希望孩子能够多掌握一项特长。青年钢琴家朗朗和李云迪在国际上获得巨大成功,也激励很多孩子学习乐器。
在此背景下,无论是西洋乐器还是中国传统乐器市场,都获得了极大的拉动。中国成为世界主要乐器市场。
吴天延估算,中国钢琴市场占据了世界总份额的60%以上。而中国最大的民乐生产企业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厂长王国振也指出,该厂2013年超过90%的销售收入来自中国国内。
随着行业的发展,中国乐器生产者不再满足于代工业务,已开始向高端领域迈进。
吴天延说,集团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其高端产品“长江”钢琴年产量已逾万台,并获得多个国际大赛认可,入选专业比赛用琴。
北京平谷也已成为高端手工提琴的生产基地。制琴师秦红柏制作提琴近30年,他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在国际比赛中获奖的华人制琴师。他一年手工制作5至6把提琴,不仅受到国内高端人士的欢迎,还吸引了来自德国、美国、新西兰以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顾客。
然而,曾泽民指出,受制于制造技术和人才队伍,中国多数乐器产品仍属于中低端范畴,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高端乐器仍被发达国家垄断,中国乐器产业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
与代工乐器产品相比,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在国际市场上远未获得同样的认同。以上海民族乐器一厂为例,它的出口额仅占总销售额的7.5%。
曾泽民表示,传统乐器的出口实际上代表了文化出口,是文化传播和交流的反映,受到师资和地域等多方面客观因素的限制。
上海民族乐器一厂为了带动海外乐器销售,在2005年成立了由“80后”乐手组成的上海馨忆民族室内乐团。十年间,已在美国、法国、日本等地演出数十场。2011年,乐团还获得乌兹别克“东方之韵”国际艺术节金奖。该厂还在海外建立了15所敦煌音乐教室,与当地琴行合作推广中国乐器和音乐。
王国振说,近几年企业出口呈两位数增长,和企业主动向海外传播文化密不可分。只有使外国顾客更好地了解中国民族乐器,增强认同感,销量才能提升,企业才能不断拓展海外市场。
“民族乐器虽然出口份额不大,但是增长迅速,我非常看好民族乐器出口前景。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将带动民族乐器的海外之路。”曾泽民说。
相关新闻
- 11月份乐器行业出口额下降7.82%2015/1/5 10:04:05
- 乐器行业生产效益指标好于全轻工行业平均水2015/1/5 9:49:31
- 乐器行业生产效益指标好于全轻工行业平均水2015/1/5 9:49:31
- 广东省在全国乐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2014/12/23 10:18:34
- 广东省在全国乐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2014/12/23 10:18:34
- 我国钢琴月度进口量连续8个月超万台2014/11/28 10:45:29
- 10月份乐器行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14/11/27 11:20:24
- 10月份乐器行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14/11/27 11:20:24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