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保护当地化纤产业继续对进口中国化纤征收87%的反倾销税

2013-06-03 来源:中国服装机械网

2000年9月30日,土耳其发布23861号公告,决定根据《阻止进口不公平竞争》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织物进行反倾销调查;2001年2月15日,土耳其政府作出终裁,决定征收87%的反倾销税。2005年9月23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第25945-2005/22号公告,决定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织物是否仍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如果该进口不再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土耳其将于2006年2月15日取消该限制措施。涉案产品土耳其海关编码为:5513、5514、5515、5516。
  
  2012年6月13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28322-2012/13号公告,决定应国内产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织物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5.13、5.14、55.15、55.16。
  
  2013年年5月5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已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合成短纤织物反倾销终审调查作出终裁。土耳其经过复审调查后认定,如取消当前的反倾销措施,将使土耳其产业遭到中国进口产品冲击的损害。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征收87%的反倾销税。
  
  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12年中国对土耳其出口涉案产品约4850.7万美元,同比下降41.24%。据悉,本案原审于2000年9月30日立案,涉案金额2600万美元,有2家企业应诉,终裁征收87%的反倾销税。第一次日落复审于2006年2月10日立案,没有企业应诉,终裁维持原审税率。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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