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尔森公司以每股40美元要约收购施坦威乐器公司

2013-08-21 来源:美通社资讯

美通社/ -- 施坦威乐器公司(“施坦威”或“公司”)(NYSE: LVB)和保尔森投资公司(“保尔森”)于当地时间8月14日宣布,施坦威与保尔森及其附属公司已经签订了最终并购协议(“保尔森并购协议”),保尔森公司将以约5.12亿美元交易价值收购施坦威。该收购完成后,施坦威将成为一个私人持股公司。

施坦威乐器公司(NYSE: LVB)和保尔森投资公司宣布,施坦威与保尔森及其附属公司已经签订了最终并购协议,保尔森公司将以约5.12亿美元交易价值收购施坦威。该收购完成后,施坦威将成为一个私人持股公司。

2013年8月13日,科尔伯格公司通知施坦威,他们不会匹配保尔森并购协议中的条件。随后,施坦威终止了此前宣布的与科尔伯格公司的并购协议,并将支付解约费约670万美元。

按照保尔森并购协议,保尔森的附属公司必须着手提供一个收购要约,以每股40.00美元的现金收购所有公司已经发行的流通普通股。公司的董事会,代表所有不涉利益的董事们,全体一致建议股东们在保尔森收购要约启动之后交易他们的持股。

约翰·保尔森,保尔森公司的总裁说,“施坦威有着160年生产高质量钢琴和乐器的历史。公司成功的商业模式和高技能的员工将提供一个强大的基础以取得业务上的扩展。我们将全力维持施坦威乐器的卓越质量,它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乐器。”

迈克尔·斯威尼,施坦威乐器公司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说,“公司度过了一个全面的“竞购条款期”,这带来了保尔森的报价,这反映了公司传统和成长机会所具有的强大吸引力。每股多于科尔伯格5.00美元的报价,这笔交易为股东们的投资提供了重要的附加价值。同时,我们的员工、经销商、艺术家和客户可以放心,施坦威将在约翰·保尔森的优秀管理之下发展。他认同公司对音乐界的承诺,以及我们对发扬光大高端品牌形象和市场领导力所推行的战略。我们期待施坦威在翻开新篇章之后迎来更多成功。”

本次收购要约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始,并且在开始之后保持开放至少20天。任何在要约中未受要约的股份,将在第二阶段的收购中以同一现金价格支付。

结束本次收购要约是建立在惯例成交条件,包括要约期满或根据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托拉斯改进法修订法案要约收购相关的等待期终止和得到德国反垄断批准之后。本次收购要约不受融资条件限制。该交易预计将在9月底结束。

保尔森的并购协议没有提供竞购条款期,但是在要约收购结束之前,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以向主动报价做出反应,并最终接受一个更优越的报价(如在保尔森并购协议中所界定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须支付给保尔森解约费约1340万美元。

艾伦咨询公司为该项交易的金融顾问公司。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米格尔&弗洛姆律师事务所和吉布森·顿恩及克拉彻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作为保尔森的法律顾问。

关于施坦威乐器公司:

施坦威乐器公司,借助施坦威和康塞尔默分部,是集高品质乐器设计、生产及经销为一体的全球领导者。这些产品包括巴赫弦乐器喇叭、巴黎塞尔默萨克斯、C.G. Conn法国号、勒布朗单簧管、国王长号、路德维希小军鼓和施坦威钢琴。施坦威还通过在线音乐零售商ArkivMusic制作和销售古典音乐唱片。更多施坦威乐器公司信息,请访问公司网站www.steinwaymusical.com 。

保尔森投资公司

保尔森投资公司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拥有约180亿美元的管理资产规模并在纽约、伦敦和香港设有办公室。

关于此次要约收购致投资者的注意事项

本新闻稿中所指涉保尔森公司关于施坦威乐器公司普通股的要约收购事宜,目前尚未着手进行。新闻稿的描述不构成要约购买,也不构成出 售证券的要约邀请。在施坦威乐器公司被私人收购期间,根据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为了保护收购人的权益,任何关于施坦威 乐器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交易双方必须同时持有Offer(要约购买)及Solicitation(要约邀请)才可以进行交易。一旦启动要约收 购进程,保尔森公司将根据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日程表(TO)提交一份要约收购声明。随后施坦威乐器公司将根据14D-9文件 (Schedule 14D-9)呈报收购要约征求/推荐说明书(Solicitation/Recommendation Statement)。要约收购声明包含购买许可、相关转送函 以及其他收购要约文件。收购要约征求/推荐说明书包含重要信息,计划收购要约中的任何一方在做出决定前都应该仔细阅读这些信息。上述 文件将免费提供给施坦威乐器公司所有股东。另外,所有材料(以及所有施坦威向SEC提交的其他材料)将会在SEC网站上免费开放: www.se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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