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聚丙烯期货交易
1月15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大连商品交易所,同意大商所交易聚丙烯期货,合约具体挂牌时间由大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在批复中,证监会要求大商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对预案,确保聚丙烯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聚丙烯(PP)属于热塑性树脂,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外观为白色粒料,无味、无毒,具有易加工、抗冲击强度、抗挠曲性以及电绝缘性好等优点,是生产塑料制品的主要原材料,涉及的产业链条较长,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建材等行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聚丙烯生产和消费国,在五大通用塑料中,其产量仅次于聚乙烯和聚氯乙烯,位列第三位。2012年,我国聚丙烯产量为1109万吨,表观消费量为1486万吨,分别约占世界总产量和总消费量的19%和26%,市场规模超过1600亿元。
近年来,聚丙烯价格波动频繁而且幅度较大,2010至2012年价格波幅分别为33%、29%和18%,现货企业的套期保值需求强烈,LLDPE和PVC的成功运行则为开展聚丙烯期货交易奠定了良好市场基础.这一品种上市将,用利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相关企业提供避险工具,有利于健全化工期货品种序列,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已上市了精对苯二甲酸、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品种,初步形成了化工产品期货品种体系,聚内烯期货品种上市,将使化工品种达到4个,使化工品种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作为五大通用树脂之一和聚乙烯与聚氯乙烯的兄弟品种,2007年,大商所上市国内首个合成树脂期货品种-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时,即将聚丙烯(PP)品种作为重点关注品种进行研究,2013年4月获得证监会立项。按程序,接下来大商所将对合约规则进行意见征集,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证监会批准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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