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酒”转战网络 消费者谨防上当

2014-02-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通知同时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然而,禁标通知发布两个多月时间,标注相关字样的白酒仍然在网络热销,一些热门网站相关商品品种丰富,同时还大肆开展含有相关字样的文字和产品图片宣传。

    多家网站热销特供酒

    记者调查发现,特供酒被叫停后一些酒企已停产,部分零售商店已买不到相关产品。汾酒股份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汾酒集团已经不生产特供酒。洋河股份北京公司滕小燕表示,去年公司已取消特供酒生产。酒鬼酒、泸州老窖等多家白酒企业也表示,目前均不生产特供酒。

    然而在一些网购电商平台上,依旧有特供产品的身影:“京都56度宴会特供二锅头500ml”、“京都56度商宴特供酒(促销装)1000ml”分别标价49元、88元,瓶身和包装盒上都清晰标有“宴会特供”,生产厂家标称为 “北京皇家京都酒业有限公司”;“中农发特供酒52°酱香型500ml”标价420元,生产厂家标称为 “中国农发食品有限公司”;标注为“茅台内供酒”的宝贝标价118元,产品图片上打有“内供酒,职工专用,不是所有的内供酒都是15年陈酿”宣传语;一款标价109元标注为“飞天茅台职工内供用酒”的宝贝包装、瓶身及装饰丝带上写有“中央国家机关特供”和“中央国家机关接待”、“国A茅台酱香型白酒”等字样,生产厂名标注为“贵州茅台国宝酒厂”……

    期待彻底逐出市场

    “多年前政府就开展清理整治,特供酒如今转战网店销售应该彻底整顿。”一家白酒实体专卖店的老板如是说。据记者了解,事实上针对酒、烟等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现象,近年来质检、工商、商务、监察等十多个部门曾多次开展清理整顿。

    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曾经就此印发过专门的文件。2013年由于食品安全的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等职能整合至食药监管部门,食药总局在制定进一步加强白酒安全监管的相关文件时,也对此前的规定进行了梳理、整合。因此,这次通知中所称的禁用“特供”、“专用”字样并非对白酒生产企业的新规定,而是重申。

    “标榜特供,是一种不正常的营销手段,期待特供产品彻底逐出市场。”一位资深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酒企打“特供”、“专供”牌,实为炒作噱头,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而屡被政府清理。这位律师强调,目前网售特供产品涉及商品包装、标签内容及广告宣传“三大问题”,呼吁相关部门加强针对性整治特别是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网上广告监测和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及溯源制监管。他还特别提醒消费者,所谓的特供、专供酒中不乏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者,消费者勿受误导,选购宜慎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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