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酒类标签标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针对当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旨在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严格规范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使用,严肃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结合产品实际,建立完善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具体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不得违法违规标注。对自查中发现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