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办酒席新规:不许70周岁以下老人办寿酒
近日,四川省通江县官方发布的一份关于操办酒席的通知引发热议。
通知规定,当地农村和城镇居民只能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寿酒,这也意味着60岁寿宴或将在通江绝迹。
澎湃新闻在通江县政府网站上查询发现,该文件全称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通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达,公布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凌晨。
《通知》称,为认真学习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就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相关要求下发通知。
其中,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婚嫁酒需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需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对于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除去这三类,“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居民的婚嫁酒与丧事酒申请程序与国家公职人员相同,而争议主要集中在有关“寿酒”的规定上。
《通知》称,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此外,《通知》要求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
其中,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
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分别报县教科技局纪委、县卫计局纪委、县国资委纪检组备案登记。
而农村和城镇居民若要操办酒席。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成都商报》记者在通江县街头随机走访了数位市民,对于这次县委、县政府发布的这则《通知》,他们有着各自的看法。
“现在有些地方办酒根本就是乱整,今年老大给他爹办酒,明年老二又来办,年年都要吃酒。”对于这次县上发布的这则《通知》,市民杨德英则表示支持。据杨德英介绍,在乡镇上,各种办酒的明目太多了,平时手上稍微有点钱,基本都送了出去,而且这种风气一旦得不到控制,老百姓只会“越办越穷”,钱都花到了宴席上,被吃掉了。
也有人持反对意见。
“通江这边办酒确实太凶了,但是这个通知规定得太死了,我觉得很难执行。”市民袁明信今年60多岁,三年前在通江县城购房从老家搬来居住。袁明信表示,以前在乡下时,也没少受到酒宴邀请的困扰。但是通知中对老百姓办酒规定得太细了。“老百姓办个酒还要审批,太麻烦,办寿酒还要70岁才能办。”袁明信称,在当地,由于60岁为一个甲子,一直都有办60大寿的风俗,而现在按照规定需要70周岁才能办,估计光是这一点就很难执行。
市民朱坤也称,泛滥的办酒宴确实需要得到控制,但对于这次出台的通知,可操作性不强。“办寿酒要70岁,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说个不好听的话,有些身体不好的老人一次可能都办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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