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五大新能源车利好措施 电池技术成扶持重点
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五大措施。其中,实现动力电池技术的突破将成为下一轮政策扶持的重点,并首次提出了“以奖代补”概念。
事实上,新能源汽车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发展领域,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措施。这次会议再次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五个维度传出了新动向。
解读一:建立综合、科学的奖励标准是关键
原文: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在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共性、基础技术研发上集中发力。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动力电池性能、销量等指标对企业给予奖励。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装备的支持。
解读:以往的补贴红利只划分给了整车企业,而电动汽车的核心零部件如电池等,大部分是通过外购或合作供应。动力电池企业的奖励措施一旦出台,对现有的补贴机制是一种完善,有利于促进动力电池的研发突破。
一家动力电池企业的高层分析,目前电池性能提升的重点方向并不明确,到底是追求高能量密度,还是要稳定性?过度偏向一方会引起电池技术发展失衡,因此建立综合、科学的奖励标准是关键。
解读二:充电设施补贴也可配合退坡机制
原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地方政府、业主、开发商、物业和电网企业等责权利,推动落实住宅小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景区及其他社会停车场等建设充电设施的要求。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金融债等支持各地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建立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减免充电服务费用。
解读:中央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已出台多项大力度的促进政策,包括规划建设比例、制定奖励措施等。而本次国务院会议提出的减免充电服务费用,从建设层面的鼓励支持,扩大到充电企业运营、消费者用车层面。对于新能源汽车销售、充电都将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总裁崔群分析,此项政策会促使充电企业的投资布局更加谨慎,加大在热门充电区域的争夺。他表示,充电补贴应该像整车补贴一样建立退坡机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补贴额度和时限。
解读三:新能源公用车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原文: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解读:国务院曾在2014年出台指导意见,上述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占比在2014—2016年不低于总量30%,如今又提出50%以上的高比例要求,推广力度空前。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分析,首先,它将使得新能源汽车在社会中产生很强的引导作用。第二,它将对提高汽车质量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可预见,新能源公交、出租车、公车等领域将迎来新一轮爆发式增长。
解读四:2016年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品质量年”
原文: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品质。完善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发展新能源汽车+物联网,强化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控、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市场退出等机制。
解读:1月工信部发了首批新能源车型目录,剔除了很多“僵尸”车型,正是应对了“完善准入标准”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物联网则意味着,投放的新能源车型要纳入安全监控平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关键是要打通车辆核心部件的监控管理,对故障提前检查预警,保障电动车辆运行安全性。
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林程接受采访表示,这一措施主要力求避免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2016年无疑是决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前途的“产品质量年”,这就需要市场准入标准的完善,安全监督的加强,以及技术的创新驱动。
解读五:再次重申新能源车不限行不限购
原文: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回收利用等服务领域。国务院新能源汽车协调机制及其办公机构要履行好协调职责。
解读:上述措施大部分在此前的会议中已经强调过,尤其“不限行不限购”在去年9月提出后,深圳北京等代表性城市先后取消了新能源小客车摇号,国务院会议的表态作用不可小视。近期曝光的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也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四部委已开展核查工作,预计接下来将有相关公告和审查结果放出。
结语:这五项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措施反应了政策红利将转向技术红利的巨大转变。各种鼓励补贴方式不仅可以降低用户的使用门槛,同时也可以尽量避免补贴的浪费,保证所补贴的充电桩是“活桩”而非“死桩”。很多业内专家都表示,政府补贴和支持已经逐渐从整车延伸到零部件上,对于整个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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