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废铅蓄电池二次污染是“十三五”重要任务之一
新能源汽车在进入火爆期之后,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铅蓄电池目前虽然已基本实现回收再利用,但无组织回收仍占主导地位,克服废铅蓄电池回收再生过程的二次污染,是“十三五”期间电池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铅蓄电池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应用最广的电池,技术比较成熟,安全性能可靠,而天能集团是我国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商。尽管在能量密度等方面与锂电池差距较大,但作为目前不可替代的产品,铅蓄电池与其他类电池相比,仍是国内使用最广泛的电池,这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这即是说,其使用量与废弃量仍会逐年增加。
张天任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含铅废酸非法倾倒量呈逐年增长态势,从2008年的9.95万吨增长到了2014年的近27万吨。三无冶炼企业综合利用率较低,一般为80%-85%,最高不超过90%,而国外的利用率一般为95%。我国每年大约有近16万吨铅在非法冶炼过程中流失掉,非法回收、冶炼、蓄电池利益链造成我国每年税收损失近150亿元。
“2015年动力电池装车量超过200亿瓦时,专家预计2016年会增加到大概500亿瓦时。这么多电池谁来回收?回收产业链如何建立?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张天任担忧的对记者表示。他举例说道,国外一些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已较成熟,比如巴西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零售商必须将收回的废旧电池返还给分销商,分销商必须将废旧电池返还给制造商指定的冶炼厂,基本杜绝了污染。
2016年初,五部委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引导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有序回收利用。但张天任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规范有限的回收体系,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是现有政策对非法蓄电池产业链事实上难以约束;再者,现有政策的配套性、协调性不强;三是现有政策无法形成有效地资源整合;最后是现有政策缺乏财税政策的支持,实施效率不高。”张天任表示。
针对目前铅蓄电池回收面临的问题,张天任提出严格电池准入制度、建立回收体系、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案等三点建议。
“政府首先要严格蓄电池准入制度,对经准入审核获得通过的蓄电池企业办法回收资质,对纳入政府监管体系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其次,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健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鼓励再生铅企业与蓄电池企业开展合作;第三,相关部门也可推进电池生产企业研究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案,建议财税部门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张天任表示。
在电池准入制度上,实际上政府曾经有三次公布企业名单,规范行业。2013年12月,工信部和环保部便公布首批共6家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2014年6月,两部委公布第二批共7家企业名单。2014年12月30日,两部委对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共14家企业入选。另外,工信部一些规范,但并没有强制实施,只是被当做指南。
“要推动行业实现淘汰,让优势企业发展起来,不然行业乱象无法得到控制。”张天任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电池回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上升为一个热门话题。去年12月25日,工信部就已公示《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条件指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
张天任表示,铅蓄电池中确实有重金属铅和电解液等成分,但这并不意味着电池产品本身是污染产品。他建议国家对规范的生产企业电池消费税实行全额退返,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此外,相关部门也可推进电池生产企业研究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案,建议财税部门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曾表示,工信部已联合行业内外的九家企业投入5亿元资本金,正组建动力电池研究院,或者动力电池的研究研发平台。据了解,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接近50万辆,但车用动力电池与一些发达国家有相隔一代的差距。除比亚迪外,其他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都没有电池研发。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