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抽查:燃气灶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4.0%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近日公布2015年广东省燃气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广州、深圳、江门、中山、顺德区等5个市(区)50家企业生产的家用燃气灶产品50个批次,经检验,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4.0%。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家用燃气灶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热效率、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使用功能失效、火焰稳定性、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使用超大型锅、温升(操作时手必需接触部位)、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油温过热控制装置、防触电保护、在环境温度条件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电阻、耐潮湿、额定输入功率偏差、电源异常、一般结构、非金属面板、使用交流电的灶具结构的要求、燃烧器材料、其他非金属材料、标志和包装/说明书等2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燃气导管、标志、包装/说明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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