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年实施
(实习记者 解 磊)记者从中国日用玻璃协会获悉,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玻璃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原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等单位共同编制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悉,新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标准》的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大力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玻璃工业是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重要排放行业,而我国是玻璃生产大国,2021年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玻璃纤维纱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50%、30%和65%。
据了解,玻璃工业尚未制订统一的国家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日用玻璃、玻璃纤维和平板玻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不同,导致存在污染物控制项目不全;部分排放限值宽松,与目前的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不匹配;未规定更有效的源头和过程管控要求,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管理需求等问题出现。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整合标准,统一制订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进一步规范玻璃行业污染物排放管理,补齐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短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
“本标准基于精准科学治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原则,实施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和协同治理,强化以源头减排、过程控制为主的全过程协同控排。”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1年,此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包括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二是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是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专家一致认为,本标准能够反映行业关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技术先进且环保措施比较完善的大中型玻璃企业已具备达标能力。其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会相应增加生产成本,但不会对供给或需求产生收缩效应,处于行业可接受水平。标准制订过程中,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与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充分沟通,市场已有预期,相关企业已经开始筹备改造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标准的修订实施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实施本标准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将引导玻璃行业采用无毒无害原辅材料,推进实施燃料结构、燃烧技术以及窑炉结构优化,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玻璃工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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