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下水污染企业名单陆续公布
截至12日下午,天津、河北、山东三省市已对外公布了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9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在为期40天的检查中,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5604人次,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875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
在本次检查中,共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环保部表示,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5省(市)将分别公开利用渗坑、渗井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记者12日下午分别登陆上述5省(市)环保厅网站发现,天津市环保厅、河北省环保厅、山东省环保厅均在10日公布了存在渗井、渗坑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
天津市环保厅公布的《地下水专项检查天津市违法企业名单》中共有天津大港制钉厂、天津大港远景热镀有限公司、天津永醇金属制品厂、中亿停车场蒸汽洗罐厂、大港新华电镀一厂、大港巨龙造纸厂等6家企业。
据了解,这些企业均位于天津大港区,但不属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及补给区。6家企业存在水处理设施闲置、废水直排沟渠、无水处理设施、蒸汽洗罐废水直排渗坑、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输送生产废水至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分别受到立案处罚、责令停产、拟取缔、限期改正等处理处罚。
河北省环保厅介绍,共发现6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进行违法排污问题,分别是保定市满城富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满城县海昌造纸厂、河间市燕中电料厂、河间市韩进宅热镀厂、行唐县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同心致远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保厅表示,已对上述违法企业采取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将结合全省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的“三查”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排污行为。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有14家存在利用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沟渠、坑塘贮存、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 这14家企业分别为: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沈家小化工厂、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康家小化工厂、淄博市高青县山东鼎鼎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市高密市宋述信小电镀厂、潍坊市高密市金祥针织厂、潍坊市高密市华盛针织厂、临沂市罗庄区黄对河小炼油厂、临沂市沂水县源源矿业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城区诚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市齐河县承泽照明金属涂装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县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滨州市阳信县周会海甲醇提纯点、滨州市阳信县杨贵林小造纸、滨州市阳信县丁庙小造纸。
上述14家企业分别存在,废水渗排、无围堰及渗滤液收集设施,污水流入周围土壤、废油渣和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尾矿砂随雨水排入沟渠,以及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坑塘、水沟、水池等问题。
山东省环保厅介绍,上述14家企业分别受到依法取缔、责令停产并处罚款、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治理等处理处罚。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本月9日公布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环境违法企业明细表》显示,河南有违法企业29家,名单分别为:兰考县明达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兰考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济源市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漯河千耀实业有限公司,以及赵金喜等13家养殖场和张艳辉等12家废旧塑料加工点。这些企业存在采用渗坑存放生产废水、利用渗坑排放废水等问题,已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停水停电、拆除等处理处罚。
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得到山西省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企业(1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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