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池:政策利好兑现 等待市场启动

2013-09-25 来源:东方财富网

9月7日,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财政补贴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政策。
补贴针对纯电动汽车,以续航里程作为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没有太大变化
和之前市场传闻有出入的是,本次补贴仅针对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并没有针对油电混合动力汽车,说明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路线还是没有改变,主要还是在针对纯电动汽车,未来混合动力汽车可能被定义为节能汽车单独出台政策。同时,此次补贴采用对于汽车续航里程进行区分补贴的方式,我们认为将更加鼓励电池容量较大、续航里程较好的汽车也更多基于技术创新的考虑。从补贴总额而言,乘用车最高补贴额度仍然是6 万元,和2010 年的版本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而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等补贴金额后续下调主要考虑到未来新能源汽车成本的下降,下降比例2014 和2015 年分别为10%和20%,比例并不大,不会对产业动力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政府采购规定比例,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上量增长,同时专用车纳入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政策最大的亮点还是在于规定了政府补贴的比例,强调公交、公务等用车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能低于30%有利于未来新能源汽车的放量增长,根据统计每年公务车消费支出在超过1000 亿元,如果30%采用新能源汽车,则可能带来超过300 亿元市场。同时,另一大看点就是以低俗电动车为主专用车被纳入补贴范围,这也符合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现状,同时可能带动低速电动车对铅酸等其他形式电池出货的拉动。
补贴示范城市扩大到全国,采取对用户补贴的形式
本次政策补贴示范城市范围从2010 年版的25 个试点城市扩展到全国范围,其中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2629.30,-20.640,-0.78%)、珠三角(3720.66,-13.280,-0.36%)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其中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 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 辆的目标并不高,有利于调动各城市申请示范城市的积极性。同时,本次补贴最大的变化还是在由以前的补贴给城市改为直接补贴给车企,有利于打破新能源汽车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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