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两家玻璃制造企业排放不达标被责令停业改造
2014-03-14 来源:中华玻璃网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现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2月19日,兰州市政府通报称,经兰州市环境监测站2014年1月18日现场监测,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玻璃熔窑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兰州晶亮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的玻璃熔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据此,兰州市政府对上述两家企业的玻璃熔窑实施停业,并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完成后,经兰州市环保局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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