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新国标”实施瓶装水只分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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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来源:食品商务网

      从5月24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只能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在这轮新规的规范下,之前在市场上见到的富氧水、矿物质水、活化水、能量水等纷繁复杂的名称将逐渐隐退。

  据了解,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包括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的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除了名称要求外,还对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提出要求,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注类似字样。

  喝水变得更简单

  此次新国标的实施对整顿之前水市场乱象力度极大,在此之前,市场上面各种带有噱头的瓶装水标签层出不穷,消费者在购买时不仅搞不懂这些水之间的区别,而且极易糊里糊涂的花费高价。一般常见的普通矿泉水都在2元左右,但是一旦加上这些概念,就可能摇身一变变成十元左右的“高端水”,然而实际功效却令人存疑。

  新国标的出台让这种喧嚣甚重的水命名市场变得平静了许多。规范后的市场能见到将只有天然矿泉水、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三类。之前一些大众熟知的品牌如“康师傅矿物质水”、“娃哈哈富氧水”等名称也将退出历史舞台,不过具体会以什么样的名字替代目前厂家还未回应。

  记者在商场中看到,目前货架上看到的瓶装水商标上以纯净水和矿泉水为主,许多产品在此之前已经纷纷更换包装,根据“新国标”规定,标签更改将给水企一个缓冲期,最迟期限是2016年1月1日。

  天然矿泉水为何不在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天然矿泉水并未包含在新国标的规范范围之内,因此如崂山矿泉水等主打天然矿泉水的企业受影响不大。天然矿泉水享受如此“特殊待遇”的原因在于国家有出台专门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根据该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不仅有严格的技术要求,它的认可与批准、生产和检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环节均有具体规范。天然矿泉水并非简单的水,而是国家矿产资源,它的开采需要获得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

  从生产条件等方面看,天然矿泉水有着严格的开采、生产和水质要求,目前能够有资格和条件生产天然矿泉水的企业有限,所以才会有许多企业打擦边球,将城市自来水为原水人工添加矿物质后的水命名为“矿物质水”,以企图混淆消费者,不过新国标实施后,在更加规范正规的饮用水市场中,这种现象也将大大减少。

  这次出台有关包装饮用水名称的新规定,使得这些打着概念幌子的饮用水“现出原型”,令很多消费者重拾对瓶装水市场的信任,更利于整个饮用水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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