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价格行为不是“法外之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有关负责人就《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周 雷
近年来,行业协会触犯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情况常发、多发,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的发布,向协会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价格行为法律引导,也为价格主管部门执法提供了重要指引,是解决当前协会价格违法行为多发的重要途径,也将利于加强对协会的事中事后监管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业协会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越来越高,其价格行为往往会对市场价格秩序造成行业性、区域性甚至全局性的影响。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公告形式发布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将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对行业协会这一特殊主体价格行为规范不细的问题,引导行业协会守法,帮助价格主管部门执法。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什么会专门就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出台指南?
答:近年来,我们在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发现,行业协会触犯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情况常发、多发,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企业负担,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一是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放开由市场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在一些竞争不充分或者准入门槛较高的行业,行业协会往往通过发布行业指导价、基准价等形式,引导、控制行业整体价格水平,损害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二是行业协会对行业自律的理解还不到位,把鼓励、引导行业内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作为价格自律的主要形式,一些行业协会组织限产保价,客观上保护了落后产能;三是部分行业协会在向社会提供培训、咨询、会展等服务过程中,欠缺规则意识,强迫接受服务、乱收费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我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部署,结合价格、反垄断执法实际,发布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
《价格法》与《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价格活动作出的相关规定是比较原则性的。《指南》的发布,向行业协会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价格行为法律引导,也为价格主管部门执法提供了重要指引,是解决当前行业协会价格违法行为多发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对行业协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问:《指南》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指南》对行业协会开展普法宣传、维护行业利益、实施行业自律、发布行业信息、组织行业活动等过程中的价格行为进行梳理,通过清单式分类,分项列明了无法律风险的行为8项、法律风险较小的行为5项、法律风险较大的行为4项、法律风险很大的行为4项、法律风险极高的行为12项。
问:在实施价格行为方面,有哪些法律风险是行业协会特别需要避免的?
答:近年来,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价格计算公式、公布行业指导价或者基准价、交换敏感价格信息等,引导行业内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情况快速增多。行业协会的这些行为,表面上披着行业自律的合法外衣,实际上则是以更为间接和隐蔽的方式,引导、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对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乃至整个市场竞争秩序破坏极大。《指南》明确将这些行为列为风险很大、风险极高的行为,行业协会应当特别注意避免。
《指南》还强调,行业协会在对外提供咨询、培训、会展等有偿服务时,视同为经营者。这也就意味着行业协会应当遵守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等原则,恪守经营者的各项法律义务,不得利用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优势地位乱收费。
问:在加强行业协会价格行为监管方面,《指南》明确了哪些举措?
答:《指南》明示了行业协会从事本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执法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让行业协会能更为清晰地了解行为后果,促使行业协会在作出价格行为时更为谨慎。另外,对经营者在行业协会组织下从事了本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的,提示其法律责任不因行业协会承担法律责任而减轻,其中起牵头、组织作用的经营者还将面临从重处罚。《指南》还提示行业协会,如违反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将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各有关部门将依法开展联合惩戒,让严重违法的行业协会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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