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助推出口玩具和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纪实
质量提升带动转型发展
——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助推出口玩具和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 张 培
通讯员 向 彬 陈 斌
玩具产量全球占比30%,婴童用品出口量全国占比15%,作为东莞制造业的特色产业之一,东莞的玩具、婴童用品以产品质量稳定、生产技术领先、知名品牌集中等特点享誉海外。
在已经拥有产业规模领先、出口前景广阔的先发优势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推动转型升级,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交出了一份让地方政府和出口企业都满意的答卷。
政府主导
“世界玩具看中国,中国玩具看广东,广东玩具看东莞。”这一句话道出了东莞玩具制造产业的良好发展态势。正基于此,东莞局认为有必要以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打造“东莞制造”质量品牌,再创出口竞争新优势。
东莞局副局长陈斌向记者介绍,按照市政府主导,由商务局、检验检疫局牵头,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方参与的“1+2+N”模式,东莞的玩具和婴童用品产业构建起了全新的质量共治局面。特别是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从制度措施、政策倾斜、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采取媒体宣传、设立产业展厅、户外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式的形式集中展现示范区建设成果,有效扩大了示范区宣传影响,树立起了行业品牌形象。同时,各监管部门立足职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合力,推动企业不断修炼内功,也为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带来动力。
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是示范区的首批入区企业,同时也是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该公司行政部总经理蔡素美告诉记者:“在过去的几年我们得到了很多扶持,获得‘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称号后,我们一次就获得了政府的50万元奖励,同时检验检疫、商务、海关等部门的许多优惠措施,也为质量提升创造了良好条件。”
技术支撑
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离不开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此,东莞局积极谋划,指导搭建示范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成立了质量安全技术促进委员会,以此实现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标杆龙头企业、质量技术机构等多方面资源的充分融和。
东莞龙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当地的老牌玩具企业,其下属的龙昌研究院近年来开展了对标准物质的策划研发。据项目主管况丽介绍,通过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行科研合作,团队的研究成果不仅以科技论文的形式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更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标准物质的研究为玩具、电子电器等领域的有害物质含量测试提供了“砝码”,将有效促进相关产业质量水平的提高。
目前,示范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已先后向企业发布免费技术和预警信息6000多条,举办80余场政策宣传会和技术交流活动,为企业减免检测费用589万元。技术促进委员会与技术骨干企业合作,成功完成申请了10种标准物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取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并组织示范区企业开展实验室比对试验等能力验证活动,为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龙头带动
产业发展,离不开龙头示范企业的带动,通过加快实施品牌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检测能力等帮扶措施,培育一批龙头示范企业。陈斌告诉记者:“通过发挥‘领头羊’作用,能够有力带动示范区整体竞争实力的全面提升。”
在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记者了解到,作为全国首批“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明门公司在力推转型升级,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更率先加入了示范区质量安全技术促进委员会,主动为其他示范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帮扶。正是在这样一批龙头示范企业的引领下,示范区内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现已拥有专利770项。
“得益于示范区建设,东莞玩具和婴童用品产业逆市上扬,从传统的‘大进大出’迈向‘优进优出’,出口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东莞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朝东用一组数据,向记者展示示范区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2016年,出口玩具示范区出口总额18.6亿美元,同比增长7.7%,婴童用品示范区出口总额4.5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从2014年的8.7%上升至2016年的15%。目前,示范区内企业拥有自主品牌567个,8类产品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获评中国驰名商标1个,广东省著名商标3个,4家企业荣获“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称号。
牢牢守住质量安全生命线,全面提升集聚产业整体竞争力。未来,东莞局还将持续推动当地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升级发展,拓展至更多的优势聚集产业,全力打响“东莞制造、世界品质”的品牌形象,翻开从“东莞制造”到“东莞创造”的新篇章。
《中国国门时报》
相关新闻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轻工业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轻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轻工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之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于转载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