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18年节能、装备、原材料领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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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来源:能源新闻网

 原材料工业司:凝心聚力奋发有为 不断开创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新局面
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的严峻形势,原材料工业司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认真履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大力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努力保持行业平稳增长,较好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联合有关部门分解落实2017年钢铁去产能任务,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截至目前,钢铁行业已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000万吨年度目标任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明确“地条钢”的界定标准和范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取缔多年困扰行业发展的痼疾“地条钢”,实现1.4亿吨“地条钢”全面出清,扭转了钢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赴10省区进行专项抽查,关停违法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近900万吨。印发关于企业集团内部电解铝产能跨省置换工作的通知,解决电解铝产能跨省置换难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水泥玻璃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通报查处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署“2+26”城市秋冬季水泥、钢铁、电解铝、焦炭等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二)组织实施新材料折子工程,全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 。发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围绕顶层设计,统筹各方资源,推进重点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成立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推动实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重大项目。会同财政部编制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并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启动核能材料、航空发动机材料、航空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主中心、行业中心建设。开展了国家石墨烯、稀土功能材料等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备工作,支持北京、江苏、宁波、深圳等地率先建设省级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财政部、保监会启动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发布指导目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材料专业人才培训,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举办绿色建材成果展、汽车轻量化新材料展,及时宣传产业发展成果,搭建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平台。筹办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博览会。推动民机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铝合金重点牌号生产应用。成立石墨烯防腐涂料推进工作组、石墨烯改性纤维和应用开发产业发展联盟。
(三)切实加强引导监管,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编制推进京津冀化工生产企业转移退出行动方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上报石化产业布局方案、编制发布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和推荐性行业标准及计划集中复审,全年共立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719项,申请国际标准补助项目70项,报批标准442项。制修订肥料分级、通用硅酸盐水泥等国家强制标准。制修订滑石、MDI、铬化合物等行业规范条件。发布《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开展自我声明。加强钢铁行业规范动态管理,撤销29家企业钢铁规范公告资格,责令40家企业限期整改。组建稀土秩序整顿专家组,构建秩序整顿常态化机制。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完成18个危化品搬迁改造项目,总投资141亿元。遴选茂名石化智能工厂等16个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建立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轮胎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化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召开运行分析座谈会,研判行业运行形势。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组织中欧第六次原材料工作组会议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工业合作分委会原材料工作组会议,深化与欧盟和俄罗斯在原材料领域的务实合作。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原材料工业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材料强国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绿色低碳和环保安全为首要责任,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努力建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服务配套、环境友好的现代材料产业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一)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指导督促相关省份以处置“僵尸”企业、去除低效产能、关停不符合布局规划产能为重点,切实将钢铁去产能任务落实到位,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开展水泥质量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水泥玻璃行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严格执行通用硅酸盐水泥新标准和水泥玻璃产能减量置换办法,加快制订单位熟料排污限额标准,指导各地开展错峰生产,严打水泥无证生产。继续严打“地条钢”,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巡查,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要求,坚决防止死灰复燃。二是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及智能制造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制定炼化、煤化工、轮胎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创建工作,建立全国化工园区“一张图”。在耐材、陶瓷、砖瓦、非矿等生产线重复操作工段推广“机器代人”,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智能制造技术并开展试点示范。三是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全国电炉炼钢企业布局,鼓励西南、西北、华南地区小型电炉企业联合重组,接收产能过剩地区转移产能,发展先进水平的电炉企业。推动电解铝行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硫趋零排放改造。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开展非矿深加工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试点。在陶瓷、玻璃、耐火材料行业积极开展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和节能降耗改造,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产业废物。
(二)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组织编制和实施2018年新材料折子工程,加强事前沟通、事中协调、事后督查,促进部门工作衔接配合,凝练领导小组年度重点支持品种,集中力量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组织专家咨询委编制发布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集聚区目录指南,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新材料。会同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博览会。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制定促进新材料产业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加快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基金,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资金支持。实施好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提高政策效果。继续做好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建设,制定新材料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并启动实施。三是强化分业施策。发布化工新材料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民机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度计划,推动生产研制和应用考核,适时举办首批铝材装机许可授予仪式。建立汽车轻量化材料上下游合作机制,扩大铝材在新能源汽车、特种车辆、运输车辆等领域的应用,组建汽车轻量化非金属材料产业联盟。积极推进石墨烯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和石墨烯行业协会筹建,继续开展“石墨烯+”行动。
(三)不断改善行业管理,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标准和法规工作。把标准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手段。完善强制性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单位水泥熟料污染物排放限额标准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螺纹钢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稀有金属管理条例》尽快出台,研究制定《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管理规定》。二是完善行业监管和规范管理。加强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年度审核,全面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行业试行。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环保核查、安全监察等工作形成合力,不断完善稀土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行业指导和政策实施评估。开展行业规划和重要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推动发布石化产业布局规划方案,印发《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18-2020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期限,确保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加快原材料行业开放发展,积极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领域国际产能对接合作。
装备工业司: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加快装备制造强国建设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中之重,习总书记指出,做一个强国,就一定要把装备制造业搞上去,并多次强调对大型客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高端农机装备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命脉的领域,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加快发展,集中力量抢占制高点。2017年,装备工业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了装备工业平稳增长和提质增效。
2017年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
(一)制定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二是加快建设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指导完成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筹建。三是推动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相关政策,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465个项目,拉动保额858.5亿元;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支持182家企业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减免税收5.92亿美元。四是全面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遴选确定97个试点示范项目,完成202个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立项,确定首批23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开展《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修订工作,完成72项智能制造国家标准立项,联合中国工程院开展《中国智能制造发展战略研究》。
(二)坚持创新驱动,高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
组织实施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大飞机专项取得重大进展,C919 101架机于今年5月5日在上海成功首飞,实现了中华民族百年“大飞机梦”的历史突破,11月顺利转场陕西阎良开展科研试飞,102架机也于12月17日完成首飞。全面启动实施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专项,印发了《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修订版)》,发布首批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大型客机发动机CJ1000A全面开展工程研制工作。完成04专项调概工作,新增中央财政资金概算39.9亿元,支持大型数控龙门机床、立式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38类重点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大批高端装备取得丰硕成果,全球最先进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平台“蓝鲸1号”在南海成功试采可燃冰,“复兴号”动车组在京沪高铁率先实现全球350公里时速商业运营,中俄宽体客机CR929顺利启动,AG600大型灭火/救援水陆两栖飞机将于近期实现首飞,ARJ-700支线飞机实现安全运送旅客3万余人次,400马力拖拉机成功研制,骨科手术机器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已在医院实现批量应用。
(三)深化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预计将超过70万辆,保有量超过170万辆,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250瓦时/公斤,较去年提高近15%,主流电动汽车续驶里程达到300公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智能网联汽车稳步推进,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筹建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管理规范》,指导成立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医疗设备创新发展提速,会同卫计委深入推进高端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在全国范围内21个重点医院启动骨科手术机器人应用中心建设,PET/CT实现市场“零”的突破。机器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工业机器人产销将超过12万台,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取得突破。大力推动增材制造产业发展,推动增材制造技术在工业制造、文化、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组织举办2017中国增材制造大会,2017年产值将超过100亿元。积极培育游艇、冰雪运动装备等新型消费市场,研究制定邮轮游艇发展相关指导意见,筹备建立中国冰雪产业联盟,对接冬奥组委建立了会商机制。
(四)改革创新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汽车行业,会同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全球首创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通过“双积分”制度,建立了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长效机制。修订《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规定》,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设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监测平台。船舶行业,加强对船舶“白名单”企业的动态管理,对10家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撤销了7家企业规范企业资格,新公告了6家符合条件的“白名单”企业,构建并发布中国船舶产能利用监测指数。航空产业建立了全国范围通用航空协调机制,协调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行动。机器人产业发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在智能制造、民机民船科研、“两机”专项基础研究等方面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五)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着力开拓全球视野
装备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成功举办中俄工业委员会装备组第2次会议,与俄方在机械、汽车、船舶行业等领域达成16项共识;组织召开中俄民用航空合作工作组第12次会议,推进宽体客机和重型直升机项目;组织召开中欧/中荷/中法等政府间航空工作组会议和相关科技交流会议;召开中欧、中法合作机制下汽车工作组会议,参加APEC汽车工作组会议和WP29会议;深化中丹绿色海事技术合作,加强中欧造船领域对话,进一步提高国际海事事务的参与力度和话语权。多渠道宣传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成就。成功举办第十九届上海工博会、2017世界机器人大会、2017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重要活动,在部双微平台设立“砥砺奋进的五年·重大技术装备成果”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了25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标志性成果,与中央电视台完成《大国重器》(第二季)和《超级装备》纪录片制作。
2018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018年,装备工业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按照“创新驱动、智能转型、补齐短板、基础支撑”的总体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强基础补短板,优结构推应用,努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
一是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三个重大专项,以及民用飞机、高技术船舶两项科研计划。推进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协调推进C919研制工作,加强ARJ21新支线飞机、AG600、新舟700新型涡桨支线客机等民机重点型号管理,推动大型客机发动机验证机项目实施。组织实施智能船舶、超深水钻井平台、船用低速机等创新项目。培育创建智能网联汽车国家创新中心、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农机、医疗设备等重点领域创新中心建设。
二是加快推动智能化转型。 继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遴选100个左右试点示范项目,加强重点行业经验交流与模式推广。系统推进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重点促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集成应用和关键短板装备的突破。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完成并发布《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深化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召开第六、第七次中德智能制造标准工作组会,研究制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加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培育,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研究智能制造服务平台认定标准和条件。研究制定推动智能船舶发展和船舶智能制造的行动计划。
三是精准发力补齐装备短板。 组织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制定发布2018年重大短板装备项目指南,启动编制重大短板装备创新发展指导目录。启动开展我国航空机载专项论证工作,协调落实CR929宽体客机专项,推进重型直升机的对俄合作,发布无人机制造企业规范条件,制订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加快农机装备中试基地建设。开展增材制造、机器人、医疗设备等领域的示范推广行动,加快建设骨科手术机器人应用中心。完善重大技术装备协调机制,组建完成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咨询委员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四是积极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装备工业经济运行和政策效果分析。发布实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新能源汽车统筹创新发展指导意见,认真抓好双积分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完善民机科研科研咨询管理体系。开展“两机”基础研究和2017年课题立项工作,成立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落实《关于加快推动船舶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船舶军民科研计划统筹衔接。进一步加强船舶、工业机器人、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铸造等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入开展装备重点领域国际合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要求,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扎实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超过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约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加大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力度。 各行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利用财税金融信贷等政策支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扎实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政策,研究创新举措,探索新模式新机制,已有30个地区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完善与国家开发银行的绿色信贷合作机制,2017年利用绿色信贷支持154个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利用财政绿色制造专项支持142个重大项目,聚焦化工、机械、电子、家电、食品、纺织、大型成套设备等行业,推动将绿色制造理念贯彻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加强全产业链绿色管理水平提升,相关企业绿色制造水平大幅提升,节能、节水、减排等资源环境效益明显。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节能环保设备推广应用。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源头削减,支持汞、铅、高毒农药等行业21个高风险污染物削减改造项目,可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溶剂使用量12万吨/年,减少汞使用量17吨/年,减少废水、废气中铝及铅化合物排放量2吨/年。
(二)工业能效水效持续提升。 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形势持续向好,石化、电力、建材等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继续下降,钢铁等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速保持回落。2013年至2017年五年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下降27%,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预计下降27%。狠抓工业节能降耗,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确定钢铁、电解铝等六个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7)》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7)》,推广39项工业节能技术、119种工业节能装备及80种消费类家用电器“能效之星”产品。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在大庆、辽河等油田开展高效变压器节能改造试点。在山东、河北、广东等地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与重点用能企业加强对接。组织开展年度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和专项督查,重点围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对全国5689家高耗能工业企业开展专项监察,委托吉林、江苏等5个省(区)对全国1200多名节能监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工业节水力度,重点围绕钢铁、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会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确定钢铁、纺织和造纸等行业11家企业为首批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动用水企业水效对标达标。
(三)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 2017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预计达到14亿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预计达到2.65亿吨。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总结推广第一批12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经验,积极推动贵州省水泥窑协同处置试点建设。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发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第五批企业名单,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顺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蓄电池保有量逐年增加的新形势,加快研究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快相关标准和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建设,推动重点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启动回收利用试点。推动甲醇汽车试点,完成晋中等9市甲醇汽车试点验收工作。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发布《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再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进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高效反哺互动机制。
(四)重点区域流域领域清洁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加快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产业转移,加快工业节水减污改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指导和督促“2+26”城市政府落实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坚决取缔地条钢,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印发《国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指导铬、聚氯乙烯等行业加快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实施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组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近万家企业共2.3万人参加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在线培训。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布第二批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五)标准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化行动计划全面启动,首批286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标准集中研究制定,加快建立健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等绿色标准规范,发布相关标准19项,有效支撑了绿色制造示范工作。首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发布,包括201家绿色工厂、193种绿色设计产品、24家绿色工业园区和1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以点带面示范作用持续发挥,带动相关领域绿色制造水平加快提升。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试点示范工作,启动99家企业绿色设计试点验收,组织遴选第三批试点企业,加快打造一批绿色设计领军企业。发布第二批75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加快构建市场化的绿色制造评价机制,第三方评价机构首度利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自我声明,进一步提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支撑能力。
(六)积极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各地区各行业纷纷结合实际出台工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绿色制造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发布《中国工业绿色发展报告(2017)》,第一次全面梳理我国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进程。大力开展绿色制造专项宣传,在“砥砺奋进的五年”成就展上展示近5年来工业节能、节水、低碳、再制造等领域的绿色发展成就,中海油惠州炼油厂节电工程等绿色制造典型案例产生巨大影响。组织中央媒体专项报道绿色制造,央视《辉煌中国》纪录片对镇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等案例进行系统宣传,《经济日报》专栏介绍宝钢绿色发展先进经验。推动成立中国绿色制造联盟,建立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绿色制造合作伙伴倡议,促进政产学研用金等加强互动交流,着力推进绿色制造理念传播、绿色制造诊断服务、绿色制造金融对接、绿色制造+互联网和绿色制造国际合作。
(七)国际合作交流加快拓展。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工业绿色发展交流对话,为世界提供中国绿色制造解决方案。将中欧、中法、中意等现有工作机制交流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绿色制造各领域,绿色制造理念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拓展新双边合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韩国产业资源通商部在中韩两国元首见证下签署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领域战略合作备忘录,与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在绿色制造领域的交流合作事项纳入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首次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举办“中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会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倡议在工业领域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引领全球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2018年主要思路
2018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硬任务,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确保完成国家“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不断深化绿色制造示范。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滚动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专项。加强对前期225个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项目按时保质实施,部署启动首批重大项目验收。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构建,滚动发布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深入开展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电器电子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等示范工作。
二是加快推广绿色技术装备。 积极推动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大力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一批节能、低碳、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领域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创新国家鼓励发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方式和渠道。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计划,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扎实做好电机、锅炉、配电变压器等设备能效提升工作,不断提升系统能效。落实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沿江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 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业,充分发挥工业节能与绿色评价中心的公益服务诊断能力,继续组织实施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进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规模化对接。大力发展环保装备产业和环保服务产业,按照细分领域制定环保产业规范条件,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树立标杆企业,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机制,深入开展试点。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规范经营。组织落实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在役再制造,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依托中国绿色制造联盟推动绿色制造全产业链合作,充分调动中外旗舰型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以响应绿色制造合作伙伴倡议的形式,提出落实“中国制造2025”要求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加强中外绿色制造理念、技术和具体实践的交流与对接,快速发展绿色制造产业,促进国内外迅速接轨,推动绿色增长。
四是持续完善工业绿色发展政策标准体系。 严格落实《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工业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开展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加强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快完善绿色制造标准。进一步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推进落实绿色信贷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应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手段。加快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和配套评价标准,创新方式引导典型企业发布绿色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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