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谈网络交易监管: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的责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的问题还是关于网购,因为关心的人特别多。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到,要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行为,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请问工商部门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具体会有哪些举措?谢谢。
张茅:网购的问题是社会关心的问题,我国7亿网民,4.7亿参加网购,在座的我想可能都有过网购或者说主要靠网购来购买商品。我看我住的宿舍区每天快递堆成山,大家每天到门口去拿。确实这种新的业态受到了消费者欢迎,去年快速增长,营业额超过5万亿,增长26%,是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6%,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前年是10%。线上线下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对于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物流业,线上线下的结合,对于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包括对扶贫也起到很大的作用。我到农村看过,有的贫困村有一个网站,有很多好的农产品,开一个小网店就可以推介出去。所以我认为网络经济特别是网购,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因为买东西买的是实物,它是一个新的流通方式,把消费者和生产者更好地连接起来。总体来看,这种新业态对于服务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张茅:但是存在的问题,大家都感觉到,我也谈过多次,一个是时空分隔,不是说我在商店买东西能看得见、摸得着,购物的时候看不到实物,看的是图片,所以大家有时候在“双11”前先到商店看看,看了是这个东西,然后在网上买,这种情况是有的。再有是虚假宣传、先提价后降价等这些问题。假冒伪劣的问题也比较多,投诉难、退货难,到哪儿去投诉也不清楚,我买的是上海产品,到北京投诉还是到上海投诉,怎么去退货等等。还有不正当竞争、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张茅:总之,我觉得网络是一个新生的事物,要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一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包括网络的广告,怎么监控,加强监测,这也是一个新的问题。现在打开网络广告非常多,不删连新闻都看不见,赶紧把广告删了再看新闻,一会儿闪出来。所以,我们还要完善法制,原来我说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的法律法规都适合于网络交易,而且我们专门制定了网络购物的退货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管办法,包括消保法等等,这都适用于网商。我们专门制定了网上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更加细化、更加具体。
张茅: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网店、网络平台出现了问题,它们的信用要记录在案。
三是要加强行业自律。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上面有大量的小网店,有一些网店没有经过登记。大家知道,现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正在讨论这个问题。
在目前这个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既然在你的平台上销售产品,出了问题,首先你要承担责任。因为这里面对内部也有一个监管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个方面都要负起责任。
张茅:四是加强政府监管,保护好消费者权益。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确实难度比较大,包括处理投诉,怎么建立有效的投诉解决机制。过去在实体店购买东西,有预先赔款,有一笔钱在没解决之前可以先行赔付,目前有些平台也在积极探索先行赔付的办法或已经在实施。
总体来说,这是新的经济,新的业态,我碰到不少消费者,一方面提意见,一方面也在积极购买,大家普遍是这种心态。但是解决问题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还是要靠法律法规的健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当企业、政府和社会都非常关注的时候,这个问题的解决就提供了有利条件。将来人人打假,网络打假,各个企业都自律了,新闻舆论也发挥了监督作用,网络购物的环境就会不断净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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