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新法例限制玩具含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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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

   2017年4月27日,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刊登了2017年3月27日通过的欧盟理事会第2017/738号指令,收紧玩具的含铅量上限。法例将会在欧盟各国推行。新指令的内容与欧洲委员会于2016年9月9日提出的建议相同,于2017年3月27日由欧盟理事会通过。

 
  新的指令修订了第2009/48/EC号玩具安全框架指令对铅迁移限值的规定,并要求欧盟成员国各自立法,自2018年10月28日起禁止销售任何超过这些新限值的玩具。
 
  在新指令的修订生效之前,第2009/48/EC号框架指令的铅迁移上限较为宽松;限值为:在干燥的玩具材料中为每公斤13.5毫克,在液态或黏稠的玩具材料中为每公斤3.4毫克,在玩具表面刮出物中为每公斤160毫克。
 
  不过,基于新的科学数据,欧盟推断目前的上限规定不足以保护儿童免受铅毒损害。特别是现时人们普遍相信,儿童即使接触非常低水平的铅,其神经系统及脑部亦有机会受损,导致严重的学习困难。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认为,在欧委会的建议通过前,有需要推出更严格的措施,原因是目前欧洲儿童血液中的平均含铅量水平已较可容忍限值高出4倍。
 
  为了收紧玩具的铅迁移限值,与最新的科学建议保持一致,欧委会认为有需要草拟法案,修订第2009/48/EC号框架指令。有关建议须由欧盟成员国通过,而在2016年10月4日举行的会议上,建议已获通过。2017年3月27日,由欧盟成员国部长组成的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有关建议。1个月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指令。虽然指令在20天后生效,但实际应用于经营者的日期是2018年10月28日。
 
  新指令的第一条,修订了在第2009/48/EC号框架指令附件 II第III部分第13点列表内的铅迁移限值。修订把现行的3项铅迁移限值,由以下的迁移限值取代。
 
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新法例限制玩具含铅量
 
  表:来自玩具或玩具部件的迁移限值
 
  香港贸易商须注意,第2009/48/EC号指令对含铅量的限制,适用于任何为14岁以下儿童而设计及供他们玩耍的产品,无论是否属特定用途。因此,产品不一定专门作为玩耍用途才被视为玩具,也可以具有其他功能(例如呈软身填充玩具形状的背包、装饰品、钥匙扣等)。
 
  新指令规定,成员国须于2018年10月28日前,尽快把修订后的迁移限值转置为本国法例,并自该日起实施,以及通知欧洲委员会有关转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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