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两会·“限塑令”扩容后要加强回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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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来源:光明日报社·光明网

 “当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细化限塑令,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强制力。”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呼吁。
2007年,国务院颁布“限塑令”,但遗憾的是,“限塑令”始终没有深入我国消费市场的各个角落,“限塑令”名存实亡,已然沦为“卖塑令”,有些商家以此为借口赚取利润。
2017年,各地对市场已不再进行督查,而除了普通塑料袋使用数量没有下降之外,其他“新型白色污染”也大量出现。近年来快递等行业的发展,导致塑料餐盒、胶带、包装袋的消耗量迅速上升,新兴行业的塑料垃圾激增。据行业统计,各大网络订餐平台完成一天订餐量需要4000万个餐盒,一年146亿个餐盒,快递行业一年需要120亿个塑料袋、247亿米的封箱胶带,在这其中绝大多数是不可降解的,回收率极低,只能废弃或者焚烧,环境污染压力很大。
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颁布于十多年前的“限塑令”,受制于当时的消费现状,只对塑料购物袋进行了限制,而近年迅速发展的市场,带来了大量其他的白色污染,“限塑令”出现了很大的监管盲区。因此,对“限塑令”范围进行扩容,将快递包装袋、塑料餐盒等纳入“限塑令”,防止监管盲区的加大,加强执行力度,鼓励各行业使用环保包装,迫在眉睫。只有在多行业实行“限塑令”,而不单纯界定在“塑料袋”这一概念里,才能将白色污染降低到最小化。
对这类白色垃圾,除了限制之外,还要加强必要的回收利用。2017年,《新塑料经济学》报告称,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装得到回收,最终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还有30%的塑料包装的设计归宿就是填埋、焚烧或能量回收。如此低比例的回收利用率,造成的后果就是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塑料包装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其本身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可以生产为汽柴油、塑料颗粒等进行循环利用。因此,加大对塑料包装的回收力度,利用税收杠杆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回收,以提高回收利用率,能够变废为宝。
从社会经济和科技历史发展来看,每一次重大社会变革都离不开技术进步,“限塑令”也应聚焦于科技,支持企业积极投入研发,发展可降解塑料包装、绿色可回收包装等,利用循环经济切实保护环境。“限塑令”应该是开始,而不是结果,只有真正落实“限塑令”,加强回收执行力,才能战胜白色垃圾。(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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