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2013年第二季度玩具及童车监督抽查结果

2013-06-05 来源:中外玩具网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国内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童车、玩具、纸尿裤(片、垫)等5类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抽查结果,儿童玩具产品合格率达到9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小零件、尖端、小球、标志和使用说明等;童车产品合格率为8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锐利边缘、冲击强度、制动装置、手把强度、闸把尺寸、小零件等。

  中外玩具网获悉,2013年第二季度,质检总局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玩具产品。依据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等标准的要求,分别对塑胶玩具、电玩具、娃娃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志和使用说明等4大类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宁波爱乐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乐吉儿玩具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得发塑胶玩具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卡力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小零件、尖端、小球、标志和使用说明等。

  童车产品方面,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11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童车产品。依据GB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和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分别对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其它玩具车辆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志和使用说明等4大类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显示,共有2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河北益盟车业有限公司、平湖市新仑童车制造有限公司、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金健峰集团平湖童车有限公司、安徽小小神童童车有限公司、滕州市万宝童车有限公司、新乡市长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龙凤童车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镇小神童日用制品厂、佛山市南海区畅旺玩具厂等23家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锐利边缘、冲击强度、制动装置、手把强度、闸把尺寸、小零件等。

  中外玩具网记者发现,对比2012年同期抽查结果(玩具抽查结果合格率为93%,童车抽查合格率为80%),今年玩具及童车两大类别产品合格率基本持平;而从近5年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看,玩具产品抽样合格率5年间提高5.2个百分点;童车近5年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在80%以上,反映出我国儿童用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此外,5年来5类儿童用品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8.8%、17.6%、73.6%,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5%、90.2%、86.2%,反映出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总体较好。

  质检总局表示,已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根据抽查结果,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依法开展整改复查和其他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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