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6则化妆品广告严重违法

2014-03-18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3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工商广公字[2014]1号和2号),曝光2013年11月和12月对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抽查监测的结果。在公布的30则严重违法广告中,有6则为化妆品广告。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上看到,这6则严重违法的化妆品广告分别是古方止脱生发液化妆品广告、圣高御容本草霜化妆品广告、思兰朵SR祛疤再生液化妆品广告、水妍美眼霜化妆品广告、魔纤秀燃脂精油化妆品广告、诗兰蕊瘦脸精油化妆品广告。
    工商总局指出,这些广告夸大化妆品的效用或性能,使用他人名义、形象保证使用效果,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2013年11月违法化妆品广告:

2013年12月违法化妆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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