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电商承诺实施先行赔付 网购化妆品维权为何依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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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2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CBO独家

近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10家电商签订承诺书,承诺如果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在商家拖延赔偿或无理拒绝赔偿时,电商平台将对消费者实施先行赔付。如果此项承诺如实实施,能否有效解决网购化妆品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呢?《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采访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其结果还有待商榷。
CBO网讯(见习记者邵长松)5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电商行业企业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和“赔偿先付制度”行政指导座谈会。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携程旅游网、苏宁易购、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大众点评、美团网等10家电商企业参加。会后,10家电商代表在《电商企业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履行经营者首问责任,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此次承诺书的签订,被认为是对《新消法》中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有力补充。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消费者在网购化妆品时如果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网店要求赔偿。而网络交易平台未对网店尽到管理职责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能对网购化妆品维权起到关键性作用吗?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从京东客服处了解到,先行赔付的措施已经在京东实施。消费者使用网购化妆品后出现身体上的不适,例如红肿、过敏等症状时,如果商家无故拖延或者拒绝赔偿,京东可以先行赔付。

但京东客服也强调,先行赔付的条件是消费者必须出示相关证明,验证所购买化妆品的真伪。在能够证明是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京东才会预先进行赔付。然而,《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当消费者面临维权需要时,这类证明当过程却并不简单。

去年11月下旬,央视曾以“网购化妆品维权难在哪儿”为题,展开过记者调查。调查中,李小姐在一家淘宝店中购买了正在促销的护肤品,使用两天后,发觉与先前使用的同款商品相比酒精味较浓,并且使用时伴有皮肤刺痛。随后李小姐以质量问题提出退货,可是卖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了李小姐的要求。同时,卖家还认为李小姐产生的红肿,过敏等情况是其皮肤自身问题并非产品所致。当其向购物平台维权时,购物平台要其出示所购商品为假货的证据,才能对其进行维权。

于是,李小姐想到了电商宣传中经常提到的“专柜验货”,但是当李小姐真的向专柜提请验货请求时,专柜却拒绝为她的请求。随后她找到生产该护肤品的厂商替她验货也没能成功。折腾几天后,李小姐放弃了维权。

随后,央视记者联系生产该护肤品的企业,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年都会接到上百起类似网购化妆品的投诉,并且对于验货的要求,他们并不能答应。因为要判断产品的性质和质量的话,需要在国家质检机构指定的实验室对它进行理化测试。由于里面涉及到几十项的指标,所以它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并且有可能成本非常高昂。另外按照国家质检要求,送检药品应该在无菌实验室中开封取样,而消费者手中的商品不符合送检条件。实际上,所有化妆品企业都不会给予专柜验货,因此消费者无法证明产品真伪,也就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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